分類
REVIEW

許慧如:”台灣人”,到底還要分成幾個族群?


1990年代以後,台灣逐漸建立「河洛/閩南、客家、原住民、外省(新住民)」的「四大族群」論述。原本是為了淡化「本省人/外省人」對立,讓生活在台灣的人,逐漸從「中國人」認同走向「台灣人」認同。「新住民」這個詞,在九O年代,曾經短暫地用來指稱外省人,就是要建立台灣人認同。

但三十多年過去,「四大族群」不但沒有逐漸淡化,反而透過制度不斷強化,甚至還創造出「新住民」這個新的「族群」。客家與原住民有專法、有專責機構;新住民也已有專法。民進黨更是熱中於這種「族群」分類,除了客家、原民,還設有新住民事務部。

還有許多問卷與調查,更是長期把「族群」列為受試者基本資料的標準題目。

但是,今天的台灣人,經過數十年的普遍通婚,還能這樣分類嗎?很多人在填問卷時,根本不知道該怎麼選。有些人是不清楚自己的家族背景;有些人則是直系長輩涵蓋多種背景。更多人平時就認同自己是「台灣人」,沒有更細的「族群」區分。

除此之外,還有「閩南」這個奇怪的分類。在台灣的族群分類中,「閩南人」多半是指「家族以台語為母語者」。這群人占台灣人口的大多數,但許多人並不認同自己是「閩南人」。然而,如果不選「閩南」,卻只能選「其他」,相當荒謬。

族群政策的初衷,也許是修補歷史傷痕;但當分類成為制度的一部分,就可能反而讓差異永久化。台灣當然需要尊重多元,但尊重多元,不代表必須創造新的族群分類。

台灣應該更進一步,走向「台灣人」認同。文化可以多元,但公共身份不應建立在被制度化的族群分類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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