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9日把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抵行政院,據了解,政院將於27日院會提出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若覆議不成,也不排除暫時處分與釋憲。同時行政院也會尋求解凍、動支預備金與追加預算方式,盼解決總預算案執行的困境。
立院三讀總預算後,經29天才送至行政院,閣揆卓榮泰在20日的行政院會表示,政院史無前例、首次收到沒有明列刪除總數的總預算案,對於這份總預算審查報告是否符合預算法與憲法的規定,行政院高度存疑,行政院將會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方式。
行政院若要覆議依法須在10天內提出,28日是提出覆議的最後期限,行政院將於27日院會提出覆議。知情人士指出,提出覆議的理由,除未明列刪除總數,還有行政院之前提出的12大窒礙難行之處。
黨政人士認為,在國會朝小野大下,覆議案預判不會通過,覆議不成後,除立院民進黨團會提出暫時處分與釋憲,行政院也研擬、評估聲請暫時處分與釋憲的可行性,而監察院前天已聲請釋憲。總預算若暫時處分,可依照去年預算執行。
在立法院25日開議後,相關人士表示,行政院會力拚凍結預算迅速在一個月內解凍,此外,也預計提出追加預算案;他解釋,預算被刪減僅禁止流用、不能動支預備金,若符合「預算法」第79條的4個要件,行政院仍能提出追加預算,而行政院撥補台電1000億元被刪,可能提出追加預算案處理。
行政院也擬動支預備金,該名人士解釋,行政院第2預備金今年編列80億元,其他部會的第一預備金則依部會大小編列情況不一,像國防部就有十幾億元。一般正常情況下,一備金送到主計總處備查即可,二備金要經行政院同意,超過5000萬元才要送立法院備查。不過,今年立法院指定刪減者,必須要報到立法院始能動支,如特定機關業務費被刪減要動支預備金應急,仍要送立法院同意。
與總預算案同日送抵的「財劃法」,卓揆去年底曾表示,行政院會努力提出院版財劃法,日前在院際會商後也表示,政院也可以在今年內提出各黨團、中央地方政府都可接受的版本再來執行。據了解,行政院也評估「財劃法」同步在27日覆議。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