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REVIEW
在報社當過記者的人都曉得,報社編輯部雖然吵吵鬧鬧,鬆鬆散散,但是基本程序卻永遠不會變。我們不說編輯部的內部作業,譬如企劃會議、編前會議等等,光是每天的發稿程序,就嚴謹的不得了:記者稿子出手,他的主管,或稱召集人或稱組長或稱主任,得仔仔細細地看過,挑錯誤或補充,然後稿子到了採訪主任那裡,一樣挑錯誤或補充,再集結跨組的相關稿件,送給核分稿副總編輯;核分稿,顧名思義,先核後分。稿件分到了編輯手裡,看得更仔細,因為要下標;這個下標,不是一則新聞之標,還得考慮到相關新聞之間的呼應。編輯講究版面之氣勢,得有整版的規劃。然後,稿子和標題送到了總核稿副總編輯手裡,看過,再到總編輯過目。總編輯考慮版與版之間的關連,講究整分報紙的氣勢。總編輯或許靈感來了,做新聞或版面的大調動,也說不定。或許臨時有個想法,叫記者再去採訪,更有可能。這中間每一道程序,都得在稿件上簽名,誰也賴不掉。然後再排版,編輯先看小樣,再看大樣;大樣看過,又得過總核稿副總編輯、總編輯,然後才能付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