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彌勒熊 dodobear1020
原文出處 呂秋遠 (所有圖文版權皆屬原著作權人所有)
某位藝人的問題不在於罵粗話,很多人,包括我自己,私下都會使用馬的、見人、幹什麼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字眼罵人,這哪裡有什麼?但是,會在公開場合這麼罵人(私人臉書也是公開場合,只要設好友以上可以看得到都算),如此氣急敗壞、氣急攻心、口不擇言,至少有三種可能,一種就是,我要表示忠誠給某些人或某個人看,另一種可能就是傷害到根本利益,例如自己家人,或是至親好友,第三種是性情中人所致。
目前我並沒有因為搶購口罩所苦,原因並不是有特殊管道取得,而是因為我根本沒有戴口罩的習慣。從武漢病毒爆發以來,我只是對於個人健康的管理更重視,包括洗手、不到人多的密閉空間等,都會盡量小心。有趣的是,我有留意來開會的客戶,他們幾乎都有戴口罩,只是口罩千奇百怪。
小說是很不好寫的玩意兒,即使在寫完兩本以後,我還是這麼覺得。更何況,小說是一種最不好賣的類別,我相信公司應該會很樂意出版「離婚降龍十巴掌」之類的實用書籍,但是,出版小說,大多風險很高,所以我必須先感謝出版社的善意,願意支持我這種文筆不成熟的人,寫出這兩本長篇小說。
呂律師你好,以下有問題想請你幫忙,如何爭取自己權益:
玩家玩直播軟體,女主播使用經紀公司替她創的官方LINE,作為和粉絲互動的地方。在聊天內容提到,若玩家送她臺幣1000元的虛擬直播禮物,女主播會送出個人LINE給粉絲,玩家又問以後可以約會嗎?女主播回「有空的話」,玩家相信了,而送禮並取得女主播個人賴。事後玩家向女主播詢問什麼時候可以約會,女主播卻說,有機會不代表一定要約會,玩家的想法是有機會就表示可以約會,不然當初在談對價交換禮物的時候,就大可以沒機會了阿,為什麼一開始要使用「有機會」字眼騙玩家上鉤,然後事後再說有機會,也有不一定能約會的意思。玩家可以主張什麼?
玩家要的是:退錢或約會,玩家能怎麼讓自己權益不受侵害?謝謝律師。
1989年,有一齣相聲舞台劇,叫做「這一夜,誰來說相聲」。當時台灣剛開放與中國的交流,台灣主持人嚴歸(李立群)正要介紹中國相聲藝術大師常年樂老先生的表演,但是老先生卻意外缺席了,由他的徒弟白壇(金士傑)代打,一個台灣人,一個中國人,就開始上演了一齣有趣的對話。在這部戲碼裡,談到了嚴歸為什麼可以來台灣,白壇卻得要留在中國。他們的對話是這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