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御宏貿易及盈浜企業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志新,從中國、中南美及日本等國家或地區進口冷凍蝦仁、干貝等海鮮來台存放,涉指示員工將原產地標示為「台灣」,甚至把有效期限延長1至3年販售給下游廠商,從2019年至去年9月間,總計銷售蝦仁及干貝共6億2081萬餘元,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陳男。
檢調調查,陳男經營的這2家公司長期從中國、中南美洲進口冷凍蝦仁,或從日本進口冷凍干貝等物後,存放於冷凍倉庫內,在接到下游業者訂單後,涉指示員工將已有記載原始保存期限的水產品解凍,再加入無磷保水劑(NP-99普羅,含碳酸氫鈉、檸檬酸鈉、檸檬酸、鹽),以提高保水性增加彈性,再以清水沖洗、包冰、再行冷凍。
檢調調查,在完成添加程序後,陳男還涉指示員工以塑膠包裝袋重新分裝水產品,並於封口處以連續式封口打印機,打上「添加完成日」開始起算1年至3年不等的不實有效期限(例如:2021年進口保存期限原本至2023年的蝦仁,經添加程序後,以添加日起算有效期限延長至2025年),最後還在紙箱上張貼「產地:台灣」等不實標籤貼紙。
陳男將印有不實產地、有效期限的水產,販售給下游餐廳或廠商,包含知名鍋貼店、空中餐點,及美式、港式甜點、泰式料理餐廳都因不知情進貨而受害。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曾接獲民眾檢舉而於2022年間進行行政稽查,發現御宏將原始製造日2019年及有限期限2022年的2千多公斤冷凍白蝦仁,擅自延長3年有效期限至2025年。
檢察官曾信傑去年9月間,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查獲擅自修改有效期限及不實產地的冷凍蝦仁289箱共5225公斤,干貝418箱共5656公斤;檢方從查扣的御宏歷史交易記錄中發現,御宏從2019年起至去年9月間,銷售蝦仁及干貝共6億2081萬餘元,其中冷凍蝦仁銷售總額4億9273萬、干貝1億2808萬餘元。
陳男否認不法,辯稱加工程序合法且全台灣都這樣做,亦未販賣過期食材;不過,檢方函詢新北衛生局得知,御宏加工程序並未實際改變原料狀態,非屬實質轉型(如從生食轉化為熟食),另函詢衛福部食藥署確認,不能把添加「NP-99普羅」食品添加物當作延長保存期限目的使用,並綜合其他證據將陳男起訴。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