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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庭證稱高虹安用微信補薪2.1萬人民幣 檢方質疑規避報稅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虛報立委助理薪資、浮報加班費詐領46萬餘元案,台北地院今下午傳喚「高辦第二號人物」、高虹安前男友李忠庭作證,李忠庭說高虹安曾在2020年5月至10月間,分批透過中國微信支付軟體匯給他共2萬1000元人民幣、約合台幣10萬元,以彌補他被降薪的價差,檢察官接連質問有沒有申報所得稅、是否在規避報稅、和高辦零用金是否有關?李愣了一下才回稱說應該沒申報,但不是為了避稅,也和零用金無關。

李忠庭證稱,他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底期間擔任高虹安的公費助理,起初未與高虹安約定薪資,由高決定就好,希望給高最大的薪資彈性,後來被告知月薪約4萬出頭,他也同意,他主要負責持高的聯絡電話,大小窗口都要經過他,包括活動和節目邀約、媒體提問等,他還負責經營社群、管理臉書粉專、專案開發LINE官方帳號機器人等。

李忠庭說,2020年他申報5月薪資為5萬2000元,6月調整為3萬元,高告訴他是有新同仁加入而調整,他有向高表達不悅,高也說會補一點薪資給他。同年5月高用中國微信轉帳6000元人民幣到他的中國銀行帳戶,6月至10月又各轉帳3000元人民幣,總共2萬1000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0萬元,大致補償他薪資的價差,直到11月他又調漲薪資才未再轉。

檢察官盧慧珊質問李忠庭,這些人民幣若是薪資,有沒有申報綜合所得稅?是不是為了規避報稅?和零用金有沒有關係?李回稱應該沒有申報,也不是為了避稅,和零用金也沒有關聯,高當時說考量自己就任立委後,短期內不會去中國,所以就把在中國帳戶內的錢轉給他,以彌補他降薪的價差。

檢察官接著問高辦裝潢費的事,李說裝潢廠商是他推薦的,高虹安推薦設計師,高辦創始同仁黃惠玟、陳奐宇都有參與討論辦公室風格、需求與隔間等,但沒討論到價錢,裝潢費扣除立院補助後,高虹安和他決定由2人各負擔一半即20萬元,但他後來又補足不夠的8萬8000元,他共付了28萬8000元,其中5萬元是高先前給他的錢,其餘23.5萬元都是他墊付。

盧慧珊提示李忠庭在偵查期間供稱「零用金就是要用來還我裝潢費,高辦同仁都知道,黃惠玟也知道」,李回稱不記得當時他要表達的意思,但現在覺得不合理,如果是要還他錢,則應於收到錢後就給他,為何當時沒有馬上還。

檢察官指出,依據零用金帳冊,2020年5月有出金給李忠庭8萬元,11月再給李8萬8000元,李忠庭說並非他主動請領,是黃惠玟人很好,一直記得他付的裝潢費,期間他有向黃說沒有關係,他和高來付就好了,但黃說辦公室經費足夠,可以補貼他們一點。

李忠庭偵查時曾具狀向檢方表示,高虹安在「本案發生前的2022年8月29日」以個人帳戶轉帳25萬元給他,包括裝潢費15萬元、LINE官方帳號機器人開發費6萬元、LINE官帳流量費2萬多元、手機門號資費1萬元,檢察官質疑李為何要強調「本案發生前」?是否是意識到將東窗事發,才趕緊結清代墊款?李忠庭回稱「當然不是」,這是他和高虹安之間的私人債務關係,和零用金沒有關係。

檢察官最終結論認為,李忠庭的證詞和本案沒有關聯,意即李的證詞不可採信,詳細原因待辯論時再行論述。

下午4時15分,高虹安坐上證人席,為「水母」王郁文的犯行作證,由王的律師進行主詰問,高虹安證稱和王郁文談妥月薪4萬6000元,勞健保費外加,敘薪時沒提到加班費、交通費、津貼等,庭訊正在進行中。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