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蘇丹紅」食安風暴疑案,雄檢查出津棧國際實際負責人李彥廷,涉嫌以親友名義在台設立10家公司,並涉嫌自中國進口、製作有毒辣椒粉,認為涉案情節重大,聲押李等3人被駁而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晚上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據了解,主謀李男涉嫌以親友名義,在台灣成立津棧、佳廣、龍海同記等10家公司,自己則為幕後實際負責人外,並在大陸成立同名「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由49歲的李妻胞姊吳女、41歲謝姓女子、62歲章姓女子分別擔任公司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
李男先在中國以當地公司名義,向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給由李男負責的台灣公司,並在國內進行第2次混料加工後出貨下游廠商。
本月9日,雄檢認為李男、吳女和謝姓女員3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法院羈押禁見,法官裁定李男80萬交保、吳女及謝姓女員工均20萬元交保,承辦檢察官不服,正式提起抗告。
高雄高分院下午2點多,收到抗告書,依照規定輪分值班法官,承辦法官認為李等3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等罪,原審就部分案情尚未釐清,因此發回地院更裁。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