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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教育部令 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課程綱要,自101學年度由高中一年級逐年實施 / 2011年5月27日

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
臺中(三)字第1000088923B號
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課程綱要,並自一百零一學年度由高中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附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課程綱要

部  長 吳清基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課程綱要修正規定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歷史課程綱要

壹、目標
一、引導學生認識重要的歷史知識。
二、培養學生具備蒐集資料,探討歷史問題,進而提升其歷史思維的能力。
三、幫助學生理解自己文化的根源,建立自我認同感。
四、認識世界重要的歷史發展,培養學生尊重各種文化的開闊胸襟。
五、激發學生對歷史知識的興趣,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以充實其生活內涵。

貳、核心能力
經由歷史教學,期望能培養學生具備下列核心能力:
一、表達歷史時序的能力

(一)能運用各種時間術語描述過去,並認識幾種主要的歷史分期方式。
(二)能認知過去與現在的不同,並建立過去與現在的關聯性。
二、理解歷史的能力
(一)能就歷史文本,掌握其內容與歷史意義。
(二)能設身處地瞭解歷史事件或歷史現象。
(三)能從歷史脈絡中,理解相關歷史事件、現象或人物的不同重要性。
三、解釋歷史的能力
(一)能對歷史事件的因果關係提出解釋。
(二)能對相關歷史事件、現象或人物的不同重要性提出評價。
(三)能分辨不同的歷史解釋,說明歷史解釋之所以不同的原因。
四、運用史料的能力
(一)能根據主題,進行史料蒐集的工作。
(二)能辨別史料作為解釋證據的適切性。
(三)能應用史料,藉以形成新的問題視野或書寫自己的歷史敘述。

參、時間分配
高中一、二年級,每學期二學分,每週上課二節。一年級第一學期為臺灣史,第二學期為中國史。二年級第一學期前半段為中國史,後半段為世界史,第二學期為世界史。

肆、教材綱要

編輯凡例說明
1、本課綱中之「單元」、「主題」及「重點」,都必須含括在教科書之中。「單元」、「主題」及「重點」之標題,編者可以參考或重新設計,不必完全援用。
2、課綱右欄中之「說明」,是針對該「單元」、「主題」及「重點」的解釋,提供相關使用者參考。在「一綱多本」的理念下,應以「說明」欄中的知識為基礎;凡說明欄中提及應包括的事項,務必編寫於教科書中。編者可依照各單元的順序,自行安排撰寫歷史脈絡,不必逐條照列「說明」欄中條列式之細目。

高一第一學期
表1 臺灣史




高一第二學期與高二第一學期前半段
表2 中國史







高二第一學期後半段與第二學期
表3 世界史






伍、實施方法
一、 教材編選

(一) 高中一年級第一學期為臺灣史,第二學期為中國史。二年級第一學期前半段為中國史,後半段為世界史,第二學期為世界史。學生進入高中,學習歷史的態度與方法應與國中時期有所不同;高中學生應該比國中學生更加強「理解過去」,培養歷史科的「核心能力」為主。臺灣史正是高一學生最為熟悉的歷史知識內容,最容易引導學生藉由史料運用、歷史理解與歷史解釋的討論,達到教學目標。學生經由高一上學期的練習,可以將學習方法運用於今日臺灣傳統文化來源的中國史,以及與我們目前情況息息相關的世界史等課程上。教科書的編者應該對於基本架構有所了解。
(二) 高一、高二之臺灣史、中國史及世界史都採略古詳今之原則。各冊以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之整體史為教學內容。臺灣史之主題在於讓學生從自己成長的地方培養自主的歷史思維。中國史的主題在於讓學生瞭解中國的歷史傳承,以及近代史上所面臨的種種問題。編寫教科書時,應參考國中歷史教材,如果內容重複時,高中課本應簡略說明即可。世界史的教材,應從全球的視野呈現一套世界史架構,不宜將東西世界的歷史寫成完全孤立的章節。
(三) 教材應能反映當今歷史學界之重要研究成果。
(四) 內容大綱中之單元、主題、重點與說明為教材編撰之依據。單元、主題之標題,編者可以參考或重新設計,不必完全援用。
(五) 文字敘述應力求流暢易讀。所附文字資料,若嫌艱深,在符合作者原意的原則下,加以改寫。地圖、圖片、表格等各種資料,應與課文內容相配合。
(六) 編寫教材內容,應考慮到實際講授及各種教法運用所需時間,而做適當安排。
(七) 教材所用年代以西元為主,重要年代下附注相關紀元。
(八) 外國人、地、物譯名,以部頒統一譯名為準;無統一譯名者,以最適當、最普遍者為準,並於初現時附注英(外)文原名。
(九) 教師手冊應配合教科書,提供補充資料與相關文獻等,並配合教學目標、核心能力設計適當教學活動,以利教師教學參考之用。教師手冊應與教科書同時出版,以利於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 教學方法
(一) 教學時需考量學生的認知能力、學習起點,以及學生的認知經驗(包括誤解、成見、特定立場、生長背景等),預先擬定適切之教學計畫,提供適當之教材,並根據教學實際狀況修正、調整。不同學生彼此的能力差距甚大,應提供學生個別表達、陳述的機會以瞭解學生,以有利於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的達成。
(二) 綱要內容與核心能力相輔相成,綱要內容是理解過去的基礎與材料,核心能力是學生理解過去的方法與歷程,學生能力必須透過內容方可落實,教師需時時檢驗教學是否能將能力落實於內容之中。
(三) 教師在教學時必須注意引導學生,了解學習歷史必須要理解過去。核心能力中「理解歷史的能力」是其他三個部分的基礎。學生理解歷史首先得建立時間架構,所以需要「表達歷史時序的能力」;理解歷史所形成的觀點、說法是一種「解釋歷史的能力」;理解過去所採取的方法則需「運用史料的能力」。這四個部分環環相扣,而以「理解歷史的能力」為依歸。
(四) 教師教學應避免單一歷史人物、事件、年代的學習;宜注意事件與事件之間的聯繫、事件前因後果的分析、歷史人物及其時空脈絡的結合,才能有助於展開有意義的學習,以發展學生的核心能力。
(五) 歷史教學的內容不應侷限於教科書,應以課程綱要所提示的目標、內容、核心能力為依據,靈活運用講述、課堂討論、角色扮演、參觀訪問、閱讀史料、心得撰寫等各種教學方法,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之精神。其中,課堂教學除講述法外,宜營造具啟發性之學習環境,適時搭配發問與討論等教學活動,協助學生發展核心能力,並引導學生嘗試從不同的史料探究問題,培養歷史思維能力。
(六) 小組討論法是發展學生核心能力的重要方法。教師應就教學單元設計適當的「歷史問題」,由學生分組(三至五人一組,以三人一組最佳)討論並鼓勵學生表達自己的看法,或與同組成員交換意見,使學生在討論中逐漸檢驗、澄清與修正看法。
(七) 教師教學時,應充分運用各種視聽媒體、網路資訊,藉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增進教學的效果。視聽媒體、網路資訊是教學的方法而非目的,運用時應注意落實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的培養。

三、教學評量
(一) 教學評量應包括總結式、形成式與診斷式評量,以瞭解學生的行為起點、學習過程、學習成果、學習態度和個別進步情形。
(二) 教學評量除瞭解學生學習成果外,應配合教學目標、核心能力、教材綱要內容之要求,考量學生之認知與語文能力,選用適當的評量方式,以瞭解學生學習成就或學習困難,作為改進教學、提升教學成效的依據。
(三) 教學評量應採多元化的方式,除定期紙筆測驗外,可包括課堂的發問與討論、撰寫心得報告、專題報告、口頭報告、分組討論、辯論比賽、角色扮演等。此外,亦可採取檔案評量的方式,將學生之各項學習活動表現詳加紀錄,並將相關作品整理成個人檔案,作為評量之參考。

四、教學資源
為提升教學品質與教學效果,應成立歷史科專科教室,其教學之軟、硬體設備宜包含下列各項:

(一) 歷史掛圖:如疆域圖、地方行政區劃圖、政權沿革圖等相關掛圖。
(二) 重大歷史事件演進歷程表。
(三) 古代器物、遺址、傳統建築、都城及其他重要文物之模型。
(四) 歷史教學的幻燈片、投影片、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軟體等。
(五) 視聽教學設備:幻燈機、單槍投影機、電視機、音響、電腦等。
(六) 參考文獻、書籍、人物畫像影本、歷代碑帖拓片、名畫影本及與教材相關之照片等。

五、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一) 引導學生善用學校設備、圖書館與網路資源,以蒐集相關資料與史學新知,進而活用歷史知識,探究歷史問題,在潛移默化中增進歷史思維能力。
(二) 應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使教學資訊化、活潑化與多元化,以提升歷史教學效果。
(三) 師生可嘗試共同建置歷史教學網站,內容可包含授課綱要、補充教材、重要試題分析及意見交流,提供師生互動、多元的教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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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歷史課程綱要
壹、目標

一、引導學生認識世界各重要文化的內涵,進而養成思考、分析、比較、論證、評價等方面的能力。
二、引導學生瞭解世界重要文化演變的重大問題及現象,進而養成重視本土、尊重多元、關懷弱勢文化的胸襟。
三、引導學生從文化省思與傳承的角度,關懷世界重要文化的發展,以形成寬闊的世界文化視野。

貳、核心能力
一、表達歷史時序的能力

「表達歷史時序」作為核心能力之一,可以兩個層面作說明:
(一) 運用各種時間術語描述過去,認識幾種主要的歷史分期方式
1、比較各種歷史分期與文化分類方式的異同。
2、說明各種分期、分類方式所根據的原則,解釋其背後所代表的觀點。
(二) 能區別不同時代、文化之間的差異,建立過去與現在的關連性,提出對歷史延續與變遷的解釋。
二、理解歷史的能力
「理解歷史」作為核心能力之一,可以四個層面作說明:

(一) 能直接就歷史文化敘述文本的內容,進行認知與掌握。
(二) 能就不同文化之各種相關的歷史敘述形式,進行參照及評述。
(三) 能就某一文化現象嘗試進行設身處地的認知,並經由史料及歷史文化敘述文本的輔助,建構歷史文化發展的過程。
(四) 能在全球視野的歷史文化脈絡中,掌握其歷史意義,並瞭解其重要的流變過程。
三、解釋歷史的能力
「解釋歷史」作為核心能力之一,可以兩個層面作說明:

(一) 理解歷史事件的因果關係與文化的發展,對歷史事件的原因與文化發展的關連性提出解釋。
(二) 分辨不同的歷史解釋,說明其不同的原因
1、 能根據所提供的史料,建立合理的歷史解釋。
2、 評估不同歷史解釋的價值與時代意義。
四、運用史料的能力
「運用史料」作為核心能力之一,可以三個層面作說明:
(一) 能根據不同的文化主題,進行史料蒐集的工作,將蒐集到的史料與待解決的問題進行對比與理解。
(二) 判斷史料得以作為證據的適當性
1、依據史料產生的歷史背景,判定其作為證據的可靠性及價值。
2、理解某一史料能夠作為證據的適當性。
(三) 應用史料,藉以形成新的問題視野,或屬於自己的歷史敘述
1、在對歷史文化解釋的架構下,進行相關史料的整理工作。
2、應用史料,藉以說明當代生活中各種文化現象形成的歷史背景。

參、 時間分配
高中三年級選修課程,每學期三學分,每週授課三節。第一學期為華夏文明與東亞文化交流及歐洲文化,第二學期為印度文化、伊斯蘭文化、非洲文化及中、南美洲文化。
肆、 教材綱要
一、 編輯凡例說明

(一) 本課綱中之「單元」、「主題」及「重點」,都必須含括在教科書之中。「單元」、「主題」及「重點」之標題,編者可以參考或重新設計,不必完全援用。
(二) 課綱右欄中之「說明」,是針對該「單元」、「主題」及「重點」的解釋,提供相關使用者參考。在「一綱多本」的理念下,應以「說明」欄中的知識為基礎;凡說明欄中提及應包括的事項,務必編寫於教科書中。編者可依照各單元的順序,自行安排撰寫歷史脈絡。不必逐條照列「說明」欄中條列式之細目。

二、教材內容配置說明
(一) 高三第一學期教授「世界文化史」上冊,內容包含「華夏文明與東亞文化交流」(包含中國、日本、韓國與東南亞諸國,見表1)、「歐洲文化」(見表2)。
(二) 高三第二學期教授「世界文化史」下冊,內容包含「印度文化」(見表3)、「伊斯蘭文化」(見表4)、「非洲文化」(見表5)與「中、南美洲文化」(見表6)。
 
高三第一學期
表1 華夏文明與東亞文化交流



表2 歐洲文化


高三第二學期
表3 印度文化

表4 伊斯蘭文化

表5 非洲文化

表6 中、南美洲文化

伍、實施方法
一、教材編選

(一) 高三選修課程目的是為學生進入大學做準備,具有大學預科性質,為第一類組學生進入大學文、法、商科系提供認識中、外文化發展與差異的基礎知識。故在課程設計應與高一、高二必修課有所區隔。高三歷史科選修課程訂為「世界文化史」,分上、下冊。課程內容上冊以「華夏文明與東亞文化交流」(包含中、日、韓與東南亞諸國)及「歐洲文化」(包含歐、美),下冊以伊斯蘭文化、印度文化、非洲文化及中、南美洲文化為主。
(二) 教材應選編重要史料,並能反映當今歷史學界之重要研究成果。
(三) 內容大綱中之單元、主題、重點與說明為教材編撰之依據。單元、主題之標題,編者可以參考或重新設計,不必完全援用。
(四) 文字敘述應力求流暢易讀。所附文字資料,若嫌艱深,在符合作者原意的原則下,加以改寫。地圖、圖片、表格等各種資料,應與課文內容相配合。
(五) 編寫教材內容,應考慮到實際講授及各種教法運用所需時間,而做適當安排。
(六) 教材所用年代以西元為主,重要年代下附注相關紀元。
(七) 外國人、地、物譯名,以部頒統一譯名為準;無統一譯名者,以最適當、最普遍者為準,並於初現時附注英(外)文原名。
(八) 教師手冊應配合教科書,提供補充資料與相關文獻等,並配合教學目標、核心能力設計適當教學活動,以利教師教學參考之用。教師手冊應與教科書同時出版,以利於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教學方法
(一) 教學時需考量學生的認知能力、學習起點,以及學生的認知經驗(包括誤解、成見、特定立場、生長背景等),預先擬定適切之教學計畫,提供適當之教材,並根據教學實際狀況修正、調整。不同學生彼此的能力差距甚大,應提供學生個別表達、陳述的機會以瞭解學生,以有利於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的達成。
(二) 綱要內容與核心能力相輔相成,綱要內容是理解過去的基礎與材料,核心能力是學生理解過去的方法與歷程,學生能力必須透過內容方可落實,教師需時時檢驗教學是否能將能力落實於內容之中。
(三) 教師在教學時必須注意引導學生,了解學習歷史必須要理解過去。核心能力中「理解歷史的能力」是其他三個部分的基礎。學生理解歷史首先得建立時間架構,所以需要「表達歷史時序的能力」;理解歷史所形成的觀點、說法是一種「解釋歷史的能力」;理解過去所採取的方法則需「運用史料的能力」。這四個部分環環相扣,而以「理解歷史的能力」為依歸。
(四) 教師教學應避免單一歷史人物、事件、年代的學習;宜注意事件與事件之間的聯繫、事件前因後果的分析、歷史人物及其時空脈絡的結合,才能有助於展開有意義的學習,以發展學生的核心能力。
(五) 歷史教學的內容不應侷限於教科書,應以課程綱要所提示的目標、內容、核心能力為依據,靈活運用講述、課堂討論、角色扮演、參觀訪問、閱讀史料、心得撰寫等各種教學方法,激發學生主動學習之精神。其中,課堂教學除講述法外,宜營造具啟發性之學習環境,適時搭配發問與討論等教學活動,協助學生發展核心能力,並引導學生嘗試從不同的史料探究問題,培養歷史思維能力。
(六) 小組討論法是發展學生核心能力的重要方法。教師應就教學單元設計適當的「歷史問題」,由學生分組(三至五人一組,以三人一組最佳)討論並鼓勵學生表達自己的看法,或與同組成員交換意見,使學生在討論中逐漸檢驗、澄清與修正看法。
(七) 教師教學時,應充分運用各種視聽媒體、網路資訊,藉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增進教學的效果。視聽媒體、網路資訊是教學的方法而非目的,運用時應注意落實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的培養。

三、教學評量
(一)教學評量應包括總結式、形成式與診斷式評量,以瞭解學生的行為起點、學習過程、學習成果、學習態度和個別進步情形。
(二)教學評量除瞭解學生學習成果外,應配合教學目標、核心能力、教材綱要內容之要求,考量學生之認知與語文能力,選用適當的評量方式,以瞭解學生學習成就或學習困難,作為改進教學、提升教學成效的依據。
(三)教學評量應採多元化的方式,除定期紙筆測驗外,可包括課堂的發問與討論、撰寫心得報告、專題報告、口頭報告、分組討論、辯論比賽、角色扮演等。此外,亦可採取檔案評量的方式,將學生之各項學習活動表現詳加紀錄,並將相關作品整理成個人檔案,作為評量之參考。

四、教學資源
為提升教學品質與教學效果,應成立歷史科專科教室,其教學之軟、硬體設備宜包含下列各項:
(一) 歷史掛圖:如疆域圖、地方行政區劃圖、政權沿革圖等相關掛圖。
(二) 重大歷史事件演進歷程表。
(三) 古代器物、遺址、傳統建築、都城及其他重要文物之模型。
(四) 歷史教學的幻燈片、投影片、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軟體等。
(五) 視聽教學設備:幻燈機、單槍投影機、電視機、音響、電腦等。
(六) 參考文獻、書籍、人物畫像影本、歷代碑帖拓片、名畫影本及與教材相關之照片等。

五、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一)引導學生善用學校設備、圖書館與網路資源,以蒐集相關資料與史學新知,進而活用歷史知識,探究歷史問題,在潛移默化中增進歷史思維能力。
(二)應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使教學資訊化、活潑化與多元化,以提升歷史教學效果。
(三)師生可嘗試共同建置歷史教學網站,內容可包含授課綱要、補充教材、重要試題分析及意見交流,提供師生互動、多元的教學環境。

原文出處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教育部民國100年5月27日臺中(三)字第1000088923B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