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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鍾年晃 : 礦區工寮就是礦工的眷村

因為父親工作關係,我小學之前絕大多數時間都住在新北市(當時台北縣)礦區。我出生在平溪,後來搬到石碇,在民國50年代,這裡都是北台灣著名礦區。幸運的是,因為父親是煤礦公司職員,所以不必住在簡陋的工寮,至少可以入住公司配發的磗造員工宿舍。我們只有電,沒有自來水,煮飯、洗澡要燒煤炭,一大竹簍的炭就放在廚房大灶旁邊。

每隔一段時間公司會派運煤的大卡車,載著職員和家眷到台北市中央果菜市場補給,順便到附近採買生活必須品。偶爾也會有小販用鐵牛車載一些小物到礦區叫賣,這是我童年極少數接觸外人和「逛街」的經驗。絕大多數時間,我都是和鄰居小孩成群結伴在礦區附近探險。

礦工因為收入較低,所以他們除了工作時間外,也沒什麼休閒娛樂,最多就是三五成群在門前空地打打牙祭,他們所住的地方就是最近因為選舉討論很熱門的礦區工寮。當時的礦工大多是外地來謀生的單身漢,他們所住的工寮其實也稱不上房屋,就是用木板釘成四面牆,屋頂很薄的馬口鐵或鐵皮蓋著,這種環境夏天熱得像烤箱,冬天就是個大冰箱。外面下大雨,屋裡下小雨是家常便飯,屋內隨便用布簾隔開兩張床就是隔間。這就是當年礦工的生活環境,現代人應該無法想像,但他們就是這樣胼手胝足養活自己和下一代,同時也成為台灣經濟起飛的無名英雄。

和我一樣有相同成長經驗的數萬名小孩,童年最深刻的回憶通常都是不幸的悲劇。當時入坑採礦的風險極高,當礦工坐上台車進坑,誰都不知道能否看到隔天的太陽。就連父親這樣不必每天進坑的職員,都在一次爆炸中僥倖逃過一劫,至今他腿上還留著一顆米粒般大小的石頭,那是當時被震波帶起的砂石擊中的痕跡。

小學三年級時,,父親離開礦區,轉職到台北的公司任職,我也就讀台北市的小學,當時我班上有個死黨,他家就住在富台新村(現在忠孝東路五段、虎林街口附近),有一天我到他家玩,一進客廳,一種熟悉感油然而生,因為他家和我以前看過的礦區工寮幾乎一樣簡陃,牆壁也是木板釘的,屋頂一樣是鐵皮,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是眷村,是用來安置1949年隨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灣的人所住的家。

這些人跟隨國民黨政府來台,多數人都是孑然一身,政府隨便找了一塊地,告訴他們暫時住在這裡,過幾年就回大陸去了。所以他們就地用木板搭了房子,用鐵皮蓋了屋頂,從來也沒有人想過要申請執照。住了幾十年後,房子老了,人也老了,但還是住在台灣,也不知道還要繼續住多久,於是手邊攢了一點錢,就把木板、鐵皮拆掉(就算不拆也爛得差不多了)改建成磗造,有錢一點的就用鋼筋水泥。現在大家去朝聖的所謂老眷村,多數都是屬於這一型,但他們並非最原始的樣貌,而且也幾乎都沒有建照(但是沒有人稱呼他們違建)。

故事講到這裡,聰明的臉友應該已經了解,為什麼我說「礦區工寮就是礦工的眷村」是什麼道理了吧。其實,兩者都是那個時代所遺留下的產物,只是後來兩者際遇卻有天壤之別。

住眷村的人,因為有執政者主動發現問題,由政府編列數千億預算進行改建,然後配售給原住戶,他們辛苦幾十年終於換來一個可以安身立命之所。

但是礦區工寮呢?煤礦業沒落之後,他們再也無人聞問,房子舊了、破了,只好自己想辦法改建。但是台灣礦業源自日治時期,許多即存的礦區工寮當初蓋的時候,根本沒有申請,也不需要任何執照,改建的時候又要向誰申請、如何申請呢?

如果說礦區工寮已存在數十年,甚至在現代都市計劃或建築法規出現之前就已經有的,用現代的法律觀點稱之「違建」,那是莫大的污衊和羞辱,畢竟責任不在他們,而是幾十年來政府忽視所造成的結果。

你可以批評賴清德當立委時沒有積極為礦區工寮合法化請命(他當時如果做了,一定會被批評自肥),但請不要將「違建」兩個字套用在全國相同情形大約6000戶的住戶身上,因為這對他們不公平,他們沒有佔任何人的便宜,畢竟礦區工寮和眷村都是歷史洪流所造成的產物,不應該有兩套標準。

原文出處 鍾年晃談天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