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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德州州長簽署新法案 授權逮捕非法入境者

美國德克薩斯州州長阿博特在當地時間周一簽署了一項新法案,允許州執法部門逮捕涉嫌非法越境到美墨邊境的人,並賦予地方官員更多自主權。 路透社報導,這項名為SB 4的法律將於明年3月生效,並將非法入境或再次入境美國德州定為一項新的州罪,刑罰從監禁180天到最高20年不等。同時,法案要求德州地方法官下令將移民遣返回墨西哥,拒不遵守者最高可判坐牢20年。

根據聯邦法律,非法越境的移民已構成非法進入或重新進入的罪名,但阿博特指責美國總統拜登未能有效執行這些法律。阿博特在布朗斯維爾市邊境圍牆前的新聞發布會上稱:「拜登故意的不作為讓德克薩斯州自生自滅。」

此外,阿博特還簽署了一項法案,將再投入15億美元(約70億2000萬令吉)用於邊境牆建設和其他行動。該州此前已為邊境執法撥款50億美元(約234億7百萬令吉)。

邊境城市面對巨大壓力
自2021年拜登上任以來,美墨邊境的移民數量創下新高。阿博特和其他共和黨人指責拜登撤銷了前總統特朗普的嚴格政策。在拜登領導下,580萬被捕的移民當中,有一半以上發生在德州和鄰近的新墨西哥州,對邊境城市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阿博特2年前啟動「孤星行動」(Operation Lone Star),嘗試以一系列措施來阻止非法越境者,包括在邊境部署國民警衛隊、用致命的6角形鐵絲網阻擋移民,以及在格蘭德河的河面上安裝浮動屏障。但美國第5巡迴上訴法院的3名法官裁定,德州必須拆除浮動屏障,而德州已尋求合議庭的審查。

這項SB 4法案也引起了一些批評。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執行主任布萊爾威脅要對該法案提起訴訟,稱其「覆蓋了聯邦移民法」並「助長了種族歧視」。最高法院在2012年駁回了美國亞利桑那州類似的法律,包括允許州政府官員逮捕非法入境嫌疑人的條款。2012年的裁決稱,該條款與聯邦法律相衝突,聯邦法律具有優先權,國會制定的美國移民制度一般不會授權州政府官員,無證逮捕非法入境嫌疑人。

原文出處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