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法院看著黃精甫跟李烈,看著他們的眼睛。關於這件事,這陣子未再公開發言,不少人誤會我是否算了。其實情況一直暗潮洶湧。第一是我在FB質疑被抄襲後,引起新聞熱議,卻助長了對方原本低迷票房⋯我不希望如此,很多人都不希望如此。
第二是圈內朋友長輩前來勸誡,要我以和為貴,盡量息事寧人。
其實頗感慨,被抄襲的是我,反過來被對方發律師函要求公開道歉的也是我。但卻單方面要我以和為貴,說對方發律師函是不得已,對方不得不如此。那我的不得不呢?
不過慶幸的是,不少人私下表達支持,疏於聯繫的朋友也來打氣,要我堅持下去。甚至從未有過交集的人亦熱心給予建議。
圈內人說:以對方過往高調的個性,罕見公開不敢說什麼,其實算是表示理虧了,你就別窮追猛打,如果對方沒有再進一步動作,就到此為止,打著作權官司曠日費時未必好。
也有人說,適逢金馬60電影人要注重團結,不要破壞和諧。
所以創作人的劇本故事被剽竊,發現時提出抗議反而是不顧大局。
今天之所以再提,是因為我在上週收到傳票。
是的,要我以和為貴?對方提告我妨礙名譽!
妨礙名譽!
妨礙名譽!
妨礙名譽!
是不是真符合我寫的故事名「無法無天」,知道我被李烈告後,那些來勸我息事寧人的,也紛紛沈默,無法再勸什麼。
試問,我已提出的證據難道不夠明示對方抄襲?這一點有眼睛的人真的自有公評。
任何事習慣一手遮天的,總有一天真相會被揭露,雖然我做第一個吹哨者,很清楚會面臨什麼壓力跟打擊。
我今天在法院看著黃精甫跟李烈,我看著他們眼睛,看他們如何繼續飾詞狡辯。
本人已正式委請兩律師捍衛自己權利。
大尹法律事務所 陳琮勛大律師
瑞麒法律事務所 黃啟逢大律師
原文出處 錢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