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富察的真相,他的一些朋友無法接受,開始造謠攻擊我。正常情況下,我根本懶得理會、連告都不想告,但富察的前同事說我是「找富察出書不成才翻臉」,因為攻擊到我的人品,可能讓跟我不熟的人覺得我是個「對朋友不忠不義的人」、影響我日後交友,所以我無論如何都要澄清一下。
從頭到尾,就是富察主動聯絡我、有興趣出版我寫的書,但雙方意見不合而作罷。我後來談論富察和中共的關係,是因為他親口告訴我,一個人跟中國共產黨的關係本來就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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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我在臉書上刊登我的一本書(談蔣介石研究)的出版介紹,請感興趣的出版社與我聯絡。17日下午,富察主動私訊我,表明對出版這本書有興趣、要約時間討論。
在那之前,我跟他連臉友都不是,只知道有這個人。25日下午,我去出版社跟他聊了兩個小時,他一個同事也在座。
我的書稿在我的筆記型電腦裡面,我介紹完後,富察看都不看書稿內容,一直說建議怎樣改書名、改內容,以迎合台灣主流反對蔣介石的觀點,我當然不能接受。
基於禮貌,還是跟他互相試探有無讓步空間,之後才改聊別的話題。我的書稿連email給富察都沒有,不知道王家軒哪隻眼睛看到富察在看我的書稿?
那次見面,我就知道富察有問題。我以前知道富察是東北人、也知道他出版了一大堆反共的書,但我以為他早已入籍台灣、他的家人全部移民出國,所以他才敢這麼囂張。
富察主動跟我聊起他不久前回上海和東北的事,我聽了非常詫異,直接問他「你為什麼能回去?」他說「我只是個編輯」。我後來進一步追問,他一直閃躲,我就不問了。
後來,我們又見過三次面,第一次在我家,第二次在同慶樓吃飯(汪浩請客)。
我約富察,是因為我對他的故事非常感興趣。11月29日,他在我家待了兩個小時,又主動聊起他回東北的事,我又忍不住問了他兩遍「你為什麼能回去?」,他一直重複「我只是個編輯」,我問他「你回去都沒人找你喝茶嗎?」他說沒有,接著又扯開話題。我基於禮貌,就不再問下去,但從他的眼神看來,我知道他沒說實話。
我第三次和富察見面,是2021年11月19日在台北地檢署。不久之前,我發現富察2018年出版的一本書裡,作者劉仲敬誹謗李敖「接受共產黨的統戰、配合他們的大外宣」,於是去派出所提告。
開庭的時候,我發現被告只有富察一人,於是我馬上跟檢察官講,我主要告的是劉仲敬。檢察官說警察局送上來的資料就這麼多,沒查到劉仲敬入境的紀錄,所以不能列被告。檢察官又問富察有沒有看過作者書稿內容、認不認同作者的看法,富察說,他看過並且覺得沒有問題。開完庭後,富察又拉著我聊了十多分鐘,告訴我「你爸是大人物,你得有肚量接受他被評論」、「一個人跟共產黨的關係本來就可受公評」。
我聽了心裡有數,當天下午,我就按照他的標準,在臉書上發文<李延賀,你到底是誰?>。文章發出來後,富察瘋狂聯絡我,還找共同朋友打給我,我都不理。
後來,檢察官作不起訴處分,理由是富察作為責任編輯有盡到查證責任。我聲請再議,提出富察是中共黨員的證據,主張富察既然是黨員,他的查證渠道就必須是中國共產黨,請檢察官要他向黨中央索取「李敖接受共產黨的統戰、配合他們的大外宣」的事證,否則就是查證不完善,檢察官直接無視。
富察這麼聰明的人,但凡他開庭時跟檢察官說一句「我看過了,但作者文責自負」或是「我跟李戡道歉」,然後把那本書下架,這件事就結束了。但他既然堅持沒錯、還反過來教育我,我也吞不下這口氣,只能有樣學樣,一有機會就公開質問富察和中共的關係。
奇怪的是,如果富察覺得我講的不對,他完全可以反駁,我到現在一直不明白他為什麼不這樣做。
王家軒胡扯了半天,大概只有一句話是真的,就是富察曾經把我當朋友。至於他寫富察「得知李戡翻臉不認人特別難過」,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富察跟我說,好幾年前一個出版界的朋友約他和我爸見面,還是我爸請客,按照常理,富察和李敖那天開始就是朋友關係。
如果富察覺得我質疑他和共產黨的關係叫「翻臉」,那他出版劉仲敬那本書的時候,不就代表他跟他剛過世的朋友李敖翻臉?一個自己主動跟朋友翻臉的人,到底在難過什麼?
我充分理解並尊重每個人對我父親的指教,但對於造謠誹謗的言論,我絕不善罷甘休,是朋友也一樣。
我也曾把富察當朋友,每次跟他聊天,我就想起我東北和內蒙的朋友。
奇怪的是,東北男人以豪爽著稱,在這方面,富察一點也不像東北人。
他明明知道他只要把書下架或改版,我就不會繼續質疑他和共產黨的關係,但他就是不做。我們的交情如果出問題,那也是他造成的。
我當然反對共產黨抓富察,因為他為黨做了這麼多還受到如此對待,證明共產黨毫無原則,對自己人都如此無情無義,何況對台灣?這才是台灣該譴責共產黨的地方。
原文出處 李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