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抱怨,一家四口原本4月1日準備利用清明連假到越南遊玩,卻因旅行社在機場無法提供護照導致行程泡湯。負責此事的品冠旅遊坦承疏失,4月1日的航班,護照卻在3月31日才從郵局要寄到高雄,已自郵局物流中心拿回護照並寄還給客戶。
品冠旅遊今(7日)表示,護照昨天已從郵局的物流中心取回,而4月1號要搭機,護照卻在3月31日才寄出造成客戶無法出國,已對其致歉,除退回4人共15萬1千2百元的團費,也將再依合約第13條額外賠償1倍團費,因此共將退給客戶30萬2千4百元,但雙方對於賠償金額仍在洽談。
品冠旅遊指出,客戶目前尚未接受賠償,客戶另外要求依照合約第24條,當人在國外時因旅行社原因而延誤,旅行社要賠每人每天2萬元。
品冠旅遊表示,但合約中此條的前提是人已經出國,但因客戶實際上尚未出國,因此雙方仍在持續對談中。
另原PO也表示,當下在機場無法出國時,業務回覆她因為大家休假,而無法提供汽車或飯店讓其離開機場。品冠旅遊強調,已經向客戶致歉,這的確是內部的疏失,除了已經將負責業務降職,也會再進行教育訓練,再次對這4位旅客造成不便而致歉。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