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偷金鑽鳳梨(台農十七號)品種後,中國再度竊盜我國費時逾廿年培育、已申請品種權的「芒果鳳梨」(台農廿三號),於當地三月上市,甚至大剌剌宣傳由「中國台灣的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培育所得」,並自台灣引進。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痛批中國不重視品種權,強取豪奪台灣公部門研究人員心血。
3月上市 宣稱自台引進品種
中國前年三月以有介殼蟲等理由禁台灣鳳梨,禁運當天即大規模促銷在廣東大量種植的金鑽鳳梨。現不只金鑽,海南島媒體近日報導指當地生產的芒果鳳梨已於三月中旬上市,栽種面積達一千畝(約六十六.七公頃),並稱芒果鳳梨是自台灣引進的頂流品種,由「中國台灣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所培育。
芒果鳳梨具芒果香氣,肉質細緻、大小適中,比金鑽更耐儲運,為農委會布局未來主力外銷新品種,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獲我國品種權,去年五月六日獲日本品種權臨時保護。陳駿季表示,這些品種是我國投入巨額經費,研發人員耗費無數心血培育而出,「中國強取豪奪,毫無法治觀念」 。
品種權為屬地主義,據了解,我國於二○一○年曾和中國建立「兩岸植物品種權工作小組」兩岸協商溝通平台,自二○一六年六月後,中國就片面中斷溝通,我方透過雙邊民間單位希望建立兩岸侵權協處機制,中國都未回應,所以芒果鳳梨並未於中國獲當地品種權。
冠芽管制出口 如何外流待查
陳駿季指出,二○二○年起迄今僅授權四家種苗業者與三家農戶可繁殖芒果鳳梨冠芽,未授權境外生產,從栽種到收成約需十八個月,推廣迄今,台灣芒果鳳梨去年栽種面積八公頃,今年栽種面積廿五公頃。
中國若輸日 我可主張禁銷
農試所嘉義分所所長方怡丹表示,鳳梨有冠芽就能繁殖,冠芽出口受管制,為何外流?仍要釐清。依法竊取我國品種後到他國栽種的農產品不可回銷,該品種也已在日本取得臨時品種權,若中國將芒果鳳梨銷往日本,我國可主張禁銷中國種的芒果鳳梨。
農委會為捍衛品種權,去年展開「植物品種與種苗法」修法,政院於今年三月十七日通過,增訂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違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法輸出入之物沒收,法人或雇主自然人連帶處罰金。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