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稿兩投,指的是同一篇論文同時投給兩個以上的期刊,這是不允許的。設想,如果兩個期刊都進入審查程序,同意刊登,那要如何處理?通常要等到某個期刊退稿之後,才能投給另一個期刊。
(2)重複發表,指的是大致相同的論文內容,當作兩篇論文,前後投稿獲得刊登,這也是不允許的。至於不同語言之間的期刊發表,則要看該期刊的政策。
(3)一般來說,期刊論文都會要求原創性,需要是研究成果的第一次正式刊登。書籍則不然,有的書是編輯邀請相關學者撰寫既有研究成果,有的是將自己的博碩士論文改寫成書,有的是集合自己的幾篇已經發表過的研究論文編輯成書,因此內容會與舊文重複,但通常會註明原出處。
(4)學位論文屬未出版(unpublished)論文,畢業後可以將其中的章節改寫(程度不一)投給學術期刊發表。反過來,有些系所,則是規定博士生要先發表期刊論文,之後將這幾篇論文加上前言與結論結合成博士論文。
(5)一般來說,研討會論文也算是未發表論文,聽取評論人與同儕建議後,加以修正投給學術期刊。通常在謝誌中說明曾在研討會發表,感謝審查人,不一定使用引用參考書目的方式。也有極少數的學術研討會要求原創論文(首次發表),但競爭激烈,學術等級比期刊論文還要高,因此不會再將此研討會論文投給期刊。
(6)同一個經驗研究資料,例如訪談的結果,如果使用不同的理論架構,論文的焦點不同,可以寫成不同的論文。有些研究機構則有人類學、社會調查的資料庫,公開開放給學者使用。資料是別人的,研究者的創意在於研究發問與資料分析。
原文出處 畢恆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