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我跟我的前任分手後,過了一陣子,一位朋友跟我說:「她要結婚了,你會不會去參加她的喜宴?」
我說我不會去,而且我收到她的帖子了,我直接丟到紙類回收箱,連拆都沒拆。
朋友問我幹嘛做到這樣。
我的想法很簡單,我跟朋友說:「分手就分手了,各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繼續過下去,兩人再也互不相干,永生永世不要有任何牽連,這才是最好的情況。
我不會祝福她婚後幸福快樂,因為那不關我的事,也不是我的功勞。我也不會詛咒她婚後鬱卒痛苦,因為那不關我的事,也不是我害的。」
我那位朋友可能會覺得我未免失之風度,但我連對前任需不需要有風度都不當成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你幹嘛去想著要不要對一個住在烏干達的陌生人保持風度?
透過共同朋友,我確實有機會可以找到我的前任的臉書,但我沒這麼做。
我對她現在的生活毫無興趣,她的喜怒哀樂怨憎欲完全不在我的關心之列。
我夫人曾經問過我的前任的事情,我不帶情緒,平鋪直敘講給她聽。
事實上,要不是夫人問了,我幾乎把前任忘得快淨光了,我連西元幾年到幾年是和她的交往期甚至都講不出來-記這個要幹嘛?
我的腦容量再大,放著長雜草都比儲存那一段回憶還要有意義。
你去日本旅遊回來後,會一直記著某位曾在東京街頭與你擦身而過的上班族大叔嗎?
徹徹底底清除前任曾經存在過的痕跡,從實體物品、網路鏈結到腦海記憶都片瓦不存,我認為是對現任的尊重。
人的心只有一顆,不能同時分給兩個人,這對別人算不算容易做得到我不知道,至少我是做得很乾淨俐落的。
分手之後是不是可以當朋友,應該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別人或許可以,但我選擇絕對不要。
與現任的生活好好經營維護,花所有的時間細細拂拭,莫使惹塵埃,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我看新聞看到前任那麼激動,不但上電視指手畫腳,還對其他名人大小聲,我實在不曉得那位前任在幹嘛。
當然啦,我不是當事人,無法同理他們的行為,上面阿里阿雜寫的東西,也只是我的個人想法而已,未必能適用在新聞事件的男女主角們身上。
但如果你問我,我是那位前任的話,我會怎麼做,我會很直白告訴你:我什麼都不會做。
今天該和老婆去市場買菜就去,該陪小孩騎腳踏車就騎,該載老爸老媽去舅舅家摘他種的橘子就載,該自拍JOJO立帥照發個限動就發。
That’s all.
說到底,那關我什麼事?
不同意和前任藕斷絲連。
不同意忽視現任的感受。
不同意為前任東奔西忙。
不同意把現任晾在家裡。
四個不同意,不只台灣更有力,生活也更美麗,家庭還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