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 熟番與奸民:清代臺灣治理與抗爭的在地實作
主講人: 柯志明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主持人: 林文凱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時間: 2020 年 6 月 12 日(五)下午 3:00 至 5:00
地點: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802 會議室
撰寫人: 楊榮銘(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生)
柯志明教授演講「熟番與奸民:清代臺灣治理與抗爭的在地實作」紀要
本次演講為柯志明教授繼《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政權》後將出版新作《熟番與奸民:帝國邊陲的治理與抗爭》之內容精華報告。在兩小時的演講中,柯教授尤其強調應藉由清代國家治理與社會抗爭的在地實作分析,方能完整呈現清代臺灣重要的歷史變遷。
在這次演講中,柯教授利用中央與地方層級各類史料的完整分析,為我們簡要述說了清代統治者在臺灣的國家權力部署的確立與變遷,並解說了在地各族群因應地方治理實作下所展開的社會抗爭,讓我們得以重新認識清代臺灣在「熟番與奸民」名稱下的治理部署與抗爭政治。
柯教授首先以林爽文事件中客庄義首出身的黃清泰(時任北路中營都司,駐防彰化縣城),參加岸裡社祭典時所賦之詩〈觀岸裏社番踏歌〉來為演講破題。他指出在該詩的結尾,黃清泰感性呼籲朝廷保護這些「慣打死仗心不移」、「愚蠢」卻知「忠義」的熟番,讓他們免於漢人「奸民」魚肉的說法,其實點出清政府帶有族群政治意涵的「屯番」政策,與台灣治理以及社會抗爭歷史間的莫大關聯。
接著,柯教授續引伊能嘉矩收集的岸裡社〈挨焉祭曲〉內部族分居傳說之「同族分支曲」、「大水氾濫之歌」、「氾濫後人民分居之歌」,說明這些訴說族群遷徙分居記憶的祭曲歌詞與清代岸裡社歷史之間的複雜關聯。
柯教授指出這些表徵集體記憶的祭曲場幕 (episode) 其實「再現」了特定歷史事件,卻未交代其前因後果。隨著時間的經過以及當事人的死亡,事件情節與「過去」的連結變得模糊不清,甚至就此消失不見了。歷史學家唯有根據史料,仰靠歷史敘事清楚交代遷徙分居的過程與原因後,方得以重新建立連結並再現其歷史。
另一方面,欠缺像祭曲等集體記憶的沿山「奸民」,如林爽文等漢人抗爭的徒眾等,在國家權力系統、綿密的文字檢查下,更不用去夢想如何重建與過去間業已失落的歷史連結了。面對逝者,特別是那些含冤以沒的人,後人心中不免有所虧欠。唯有透過歷史敘事復歸本真,才能還給他們一個公道。但既沒有辦法起古人於地下,也沒有辦法代替亡者說話。作為歷史學者唯一能做的不過是嘗試問出更好的問題,藉此或許得以讓他們透過史料文本說出自己真正的生命故事來。
接著,柯教授透過三層制族群空間體制的建立沿革與變遷,簡要說明了過去一向「看不見」的清代國家權力部署及其反制。柯教授指出,清初在「不得已且不情願」的情境下統治臺灣。康熙朝以防範臺灣聚民為亂作為出發點,採行消極封禁,未形成穩定的治理部署,從而引發了康熙末期以單身非法移民為主體的朱一貴之亂;其後雍正朝始行積極改革,由於仍屬嘗試錯誤性質(至關緊要的移民問題依舊舉棋不定可以為證),其治理部署實尚未能形成一持久且具整體性的架構。
直到乾隆九年 (1744) 奉旨前往臺灣進行相關土地調查並於年底提供對策的福建布政使司高山,才提出「劃清界限,使生番在內、漢民在外,熟番間隔於其中」做為臺灣治理的藍圖。高山肇始的三層式族群空間體制芻議,經過朝廷中央及督撫往復檢核確認,於乾隆十一年 (1746) 詳定施行章程後,又經歷長達十五年不斷更定界線的努力,於乾隆二十五年 (1760) 劃定紅藍線界,加上先後施行的相關番政變革(番通事、隘番制、恤番政策與理番同知衙門),方得在硬體、軟體上均予「落實」。
柯教授簡要介紹了施添福教授先前有關「三個人文地理區」的討論分析與貢獻,指出其對國家權力策略性部署的實作以及形構和轉型過程尚欠系統性的釐清,因此難以清楚交代三層制族群空間策略部署所形成的體制如何運作和變化,以及產生什麼樣的社會經濟後果。
柯教授透過各種中央與地方檔案史料和各年代番界圖的詳細分析爬梳,重新闡明了三層式族群空間體制的落實與轉化過程,說明乾隆朝晚期國家權力部署如何從「三層制」過渡到「屯番制」,並藉以看出國家權力在治理部署上的變化:就具體族群空間分佈而言,即三層制裡純屬熟番的「夾心層」轉化成三個人文地理區的「屯番保留區」;就族群空間部署而言,即「消極區隔族群」轉化成「積極利用熟番武力」。
柯教授強調這些清代國家的空間治理政策,在落實於具體實作的調校改善過程下,形成了可堪運作的常態體制,但這些常態體制也在地方治理層次的實作裡陷入危機,而不得不因應轉化。
他進一步討論了落實三層制的在地實作過程裡,協力中介者──漢、番通事──所扮演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說明這些面對清代國家地方治理的在地受治者,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臨時應對與隨機制宜下,如何引發常態體制運作下的兩類嚴重的非預期結果:即三層制下終究難以禁絕的界外私墾現象,以及番政變革後熟番社會內部反而更加嚴重的階層分化與派系對立。
他指出在三層制政策下,清代國家權力利用熟番守隘,卻不料其因口糧不繼而暗中監守自盜,造成更大規模的邊界偷越以及界外私墾勢力的崛起。國家權力透過設置番通事收編協力菁英,滲透熟番社會,實則造成其菁英異化、內部階層分化與派系衝突。
乾隆晚期的林爽文事件顯示,在清廷自以為治理部署最為完備穩固的時候,卻也正是其實際統治步入危急不測之際。不再有傳統豪強菁英(如漢通事)做為中介橋樑的漢人沿邊勢力,因界外私墾而茁壯,終於與國家發生規模空前的正面衝突。身為國家權力同盟的熟番社會隨後也因內鬥走向自身的裂解離散。國家權力過度操弄族群間與族群內之歧異的治理策略,結果是適得其反,而且害人害己。
在演講的後半部分,柯教授進一步指出林爽文事件後,國家權力重整陷入危機的治理部署,除了常態體制被迫不得不進行的轉化,從「三層制」過渡到「屯番制」外,還伴隨著性質有別之治理部署──權變部署──的出現。他強調清代臺灣的治理並非僅只倚靠三層制與其轉化的屯番制作為核心體制。
在十九世紀時,檯面下還另有一套以「漳泉客分類」作為緊急時權變應用、非常態性的治理部署,或可稱之為「非常體制」、「無形體制」的權變部署(即閩浙總督方維甸奏文所謂的「兼用經權」),不僅起著重大的作用,而且鞏固常態性「有形體制」──屯番制──的失能。
柯教授詳細描繪了乾隆朝以後臺灣漢人分類械鬥擴大的風潮,並指出過往學界對漢人分類械鬥解釋觀點的諸種問題。他配合上述清廷族群治理政策的討論,重新說明了清廷十八世紀晚期到十九世紀之後在鎮壓分類械鬥上的政策轉變與其歷史後果。他指出十八世紀晚期以來清廷的治理政策規劃是,作為常態體制的屯番制特許熟番族群武裝,以節制非武裝(或低武裝)的漢人社會。
清廷最初對待漢人民間武力與分類械鬥的態度是,將其當成對國家武力壟斷的挑戰,絕對不「姑息養奸」。但十九世紀初以來在幾次嚴重分類械鬥事件中,力量逐漸衰弱的清廷開始利用漳泉客「社群」分類矛盾的權變部署來平定社會動亂,卻反而激起軍事化漢人社會的反抗。
十九世紀中葉時,漢人社會內部已因政府仰賴「漳泉客分類」權變治理部署,縱容分類歧異及仇殺,激化了社群間的衝突,並因此刺激彼此增強武裝及防衛,終令屯番武力遠遠不能制衡。國家權力過度依賴權變部署,濫用漳泉客社群的分類與敵對,造成漢人社會內部對抗與武裝化的擴大。民間豪強武力的普遍存在與失控,使得熟番田業的保護更加不容易,從而加劇其產業流失與生計困難。
在方維甸〔嘉慶十五年 (1810)〕與程祖洛〔(道光十四年 (1834)〕兩度奏准整頓屯務、試圖重振屯番武力終歸無效後,大量熟番被迫流離遷徙界外,以致既存常態體制失卻作用,無法繼續運作。權變部署不止讓民間武力坐大、激起反噬,而且破壞常態體制,使其失能。「兼用經權」兩手策略施行以來,不止逐漸權重於經,而且以權害經,用權終至於廢經。
在演講最後,柯教授順著階層分化和番漢族群關係的路徑進入熟番社會,透過岸裡社的案例,觀察前述權變部署在其生活及生計上所造成的後果。他指出透過與三層制族群空間體制並行的番政變革措施,至十八世紀下半葉國家權力對熟番地的保護堪稱周全細密。
清廷的番政改革雖然造成了番社內部的階層分化與派系對立,並引發潘賢文等社眾派的出走,但其後社主派潘敦仔家族與一般社眾仍能因共同對抗漢佃租佃爭議而合作一致對外,並在地方官府卹番政策下維護番社的集體經濟利益。
惟此十九世紀初的好景,卻隨著因分類械鬥而起的漢人豪強力量日增,而日趨消減,並因潘家的內鬥而更趨惡化。番業租佃權益流失嚴重,引發道光年間大部分岸裡社番參與了中部熟番前往界外埔里的遷徙與私墾活動。
柯教授指出,經歷十九世紀上半葉幾次大型分類械鬥後,清廷意圖重新啟動屯番制的改革證實終屬徒勞。此時三層制族群空間治理體制所面臨的問題,已非為政者所以為的、藉由重整屯務「亡羊補牢」而已。於十九世紀愈演愈烈的漢人社群分類械鬥裡,民間武力的規模與力量實非駐臺官兵及屯番武力所能應付。
國家權力權變縱容分類下所豢養長大的民間武力猛虎,已經不再是作為常經的屯番制牢籠所能束縛。隨著利用漢人社會內部分類矛盾以維護政權的權變手段不斷加重,賴以坐大的民間豪強武力,透過債剝典占侵奪熟番產業以至危及熟番生計,日益腐蝕長久以來作為核心治理機制的三層制族群空間體制,終於造成後者的衰微與最後的失能。
原文出處 中央研究院 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