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施政總質詢台上,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對著行政院長卓榮泰拍桌叫陣,飆出一句:「把政權交給我們!我馬上就發包!」卓榮泰則冷冷回酸:「你多努力吧!」這幕國會大戲不僅攻佔新聞版面,更精準演繹了當前朝野互動的荒謬邏輯——當國會監督簡化為拍桌咆哮,政策辯論便淪為搶奪政權的聲量舞台。
一、 逐字稿全景還原:三大攻防焦點與現場花絮
這場激烈的唇槍舌戰,從財政分配、AI科技發展一路延燒到東部交通建設,逐字稿中完整紀錄了朝野攻防的每一個細節與數據攻防:
1. 第一回合:勞退基金賺2.3兆?發現金需要「常識」!
• 傅崐萁:勞退基金,前8個月大賺了2.3兆!
• 卓榮泰(傻眼回嗆):那是可以拿來發現金的嗎?那個東西是要分給勞工的,對啊!你要有一點常識好不好?
• 傅崐萁:經濟的成長,請你要張開眼,不要繼續睡!
• 卓榮泰:要你用一些錯誤的例子來印證你的講法!
2. 第二回合:AI紅利、稅收數據與蔣經國建設
• 傅崐萁:今年超收的我們今年發,明年超收的明年發!讓你了解視野格局要開放!我們看一下審計部資料,今年到6月底稅入增加了4870億;財政部官網1到8月較去年同期增加稅收6191億,證交稅多了將近3000億。今年經濟成長率挑戰12%!不要目光如豆!
• 卓榮泰:謝謝委員肯定政府的穩定作為。如果一個公司沒有去做研發、革新、添購設備,把錢都花光了,公司規模就不會變大。當年蔣經國院長或蔣經國總統,如果當年把錢都花光,大概也沒有今天台灣的發展!我們要為未來5年、10年、20年做長遠規劃。
3. 第三回合:蘇花安發包爆火!「把政權交給我們!」
• 傅崐萁(敲桌):要做蘇花安,到現在也6年多了,將近7年還沒有動工!壓在2028年大選搞動工儀式嗎?發包跟動工是兩件事情!
• 卓榮泰:發包前在行政院嘛,怎麼會問我……
• 傅崐萁(氣炸拍桌):那可以啊!把政權交給我們啊!我馬上就發包!馬上就動工!
• 卓榮泰:你多努力吧!今年我們就會發包東澳到南澳段!把行政權還給行政院!
4. 質詢現場亮點插曲
• 薪水凍結案:傅崐萁問及卓揆被藍委(翁曉玲)凍結4個月薪水一事,卓榮泰淡定回應:「韓國瑜院長高高坐在上面,我站在這裡,這是一位有薪水的院長,我是一位沒有領薪水的院長。」
• 戰火延燒高雄:藍營地方議員質詢高雄市長陳其邁要求表態支持普發2萬,陳其邁則回應:「不能實質舉債,不能排擠長照或照顧小朋友的預算,盲目花錢並非民意代表應有主張。」
二、 深度法理剖析:傅總召三大主張的憲政與法律違延
若拋開政黨攻防的情緒,單從法律與憲法層次觀之,傅總召在質詢時提出的三大核心主張,皆存在極為嚴重的憲政違延與法理謬誤:
1. 侵犯「權力分立」與行政專屬裁量權(憲法層次)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53 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家預算編列與公共工程(如蘇花安)之規劃招標,屬於行政權專屬之執行與裁量範圍。依憲法第 63 條,立委僅有「監督權」與「審查權」,絕無「執行權」與「發包權」。傅總召要求行政機關交出發包權,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13 號解釋意旨)。
此外,傅總召主張強行要求政府「普發 2 萬元」,依《憲法》第 70 條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91 號解釋,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亦不得以特別立法形式強行變更行政院之財政編列權。
2. 混淆「私權信託財產」與「國家稅收」(法律層次)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1 條及第 23 條規定,勞退個人專戶之資產與投資收益(即傅所述之 2.3 兆),所有權屬於勞工個人,受《憲法》第 15 條保障。政府僅為受託管理者,收益依法必須分配並累積入勞工個人專戶。傅總召主張強行拿去「全民普發」,等同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侵占勞工私有財產來補貼全民,直接構成公法上的違憲侵權。
3. 違反《預算法》與《財政紀律法》(財政法層次)
稅收超收依《預算法》及《國庫法》應優先歸入國庫或還債,我國財政法制並無「超收即全民分紅」之法律機制。卓揆明確指出超收稅款已編入救災與弱勢照顧,若要普發必須重新舉債;而立法院強迫行政機關進行非必要之違法舉債,亦嚴重背離《財政紀律法》第 5 條之法定要求。
三、 議事後續與朝野待推進之待辦事項
結合質詢內容,未來朝野仍須面對以下核心制度與建設課題:
1. 普發金額與財源共識:朝野需就普發提案之財源來源與法源合憲性進行實質審查與協商。
2. 經濟紅利永續規劃:行政院應規劃將超收之經濟紅利優先投入研發、革新與設備添購,以維持國家長期經濟成長動能。
3. 產業政策與企業輔導:政府應檢討對科技產業之過度約束,並針對新創與起步企業提供相應輔導資源。
4. AI科技人才培訓:相關部會需關注全球 AI 產業變革,做好跨世代人才培訓之長期佈局。
5. 地方建設招標時程:交通部需落實承諾,於今年內順利完成蘇花安「東澳到南澳段」之招標與發包作業。
結語:國會需要政策辯論,不是拍桌鬧劇
卓院長一句「你多努力吧」,看似冷嘲熱諷,實則點破了民主政治的本質——想要獲得政權,靠的是提出可行的政策與獲得民意認同,而不是在立院拍桌叫囂。
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在於「依法行政」與「守憲監督」。當國會殿堂充斥著「挪用勞退私產發現金」的法理荒謬、連發包程序都混淆的咆哮,以及「把政權交出來」的情緒宣洩時,損失的終究是全體國人的利益與憲政秩序。期待朝野能重回法治與理性,別讓攸關國家未來的重大政策,淪為一場又一場的拍桌大秀。
參考文獻
1. 陳政宇(2026年10月2日)。〈傅崐萁拍桌喊「把政權交給我們」 卓榮泰酸回:你多努力吧……〉。《自由時報電子報》。
2. 司法院大法官(1995年11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立法院審查預算案增加支出之限制】》。
3. 司法院大法官(2006年5月26日)。《司法院釋字第 613 號解釋【獨立機關與權力分立原則】》。
4. 中華民國財政部(2019年4月10日)。《財政紀律法》(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35761 號令公布)。
5. 中華民國勞動部(2019年5月15日)。《勞工退休金條例》(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49071 號令修正公布)。
【聲明】
本專欄係針對立法院總質詢新聞內容進行之客觀法理分析與觀點評論,旨在探討憲政分權、公共財政與民主法治秩序,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