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出處 新竹故事館
摘要
在台灣開發史與族群互動史的傳統敘事中,平埔原住民族往往被簡化為「土地流失者」或「被動漢化者」。然而,細究清代新竹(古稱竹塹)地區的歷史檔案、古文書「番仔契」與戶籍紀錄,道卡斯族竹塹社展現出了極高的主體性與制度適應能力。
竹塹社族人從清初的土地原始所有者,經歷乾隆年間的協助平定民變、獲封「義勇衛」、賜予漢姓「七姓八家」,進而建立「屯番制」與「番大租」經濟體系,與大量湧入的客家墾民形成了長達上百年的「客番結盟」與土地共墾關係。在此過程中,竹塹社不僅深刻重塑了新竹平原至鳳山溪流域的拓墾格局,其族人亦在語言、生活習慣與信仰上進行了深度的「客家化」。到了日治與戰後時期,因為戶籍制度的演變、政策分類限制與社會同化,竹塹社後裔逐漸隱形於當代的客家庄中。
本撰稿旨在從頭梳理道卡斯族竹塹社的來龍去脈,深入分析其語言轉化、土地契約、軍事地位、采田福地信仰以及當代「隱形原住民」的認同重構,試圖還原這段台灣史中最具代表性的族群交融史詩。
一、 風起竹塹:道卡斯族竹塹社的地理與社群源起
(一)古竹塹平原的原始主人
在漢人移民大規模跨越台灣海峽渡海拓墾之前,北台灣的新竹平原(涵蓋今新竹市、竹北市、新埔鎮、關西鎮及竹東鎮一帶)並非一片荒涼無人的原始森林,而是平埔原住民族道卡斯族竹塹社族人世代棲息、狩獵與游耕的家園。「竹塹」這一地名,本質上即是道卡斯族語中該社群名稱(Taokas 或 Tsiok-tsam)的漢式音譯。
道卡斯族屬於南島語系的一支,分布範圍從桃園南端、新竹平原、苗栗沿海(後隴五社)延伸至台中大甲溪流域(大甲東社等)。竹塹社作為道卡斯族北部最強盛的社群,原先居住於今新竹市香山與舊社一帶,後因頭前溪與鳳山溪水患侵襲,逐漸向北遷移至新社(今新竹縣竹北新社),並以此為核心公館所在地,掌控著整座平原乃至近山山麓的土地資源。
(二)早期社會結構與自然經濟
在清康熙、雍正年間以前,竹塹社的社會結構以母系社會或偏向平權的部落組織為主,族內重大事務由頭目(土目)與長老會議共同商議決策。族人的經濟生活依賴高度永續的自然利用模式:在平原地區進行燒耕(游耕),種植小米、甘薯;在溪流與沿海進行捕魚;並在廣袤的鹿場進行狩獵,獲取鹿皮與鹿肉。
當時的竹塹社族人並無漢人式的「姓氏」概念,每個人僅有道卡斯語的個人呼名,並附帶父母之名以為識別。這種與土地緊密結合的自然生存模式,在 18 世紀初漢人移民大量湧入後,迎來了歷史上最為劇烈的變革。
二、 乾隆二十三年(1758)的歷史轉折:熟番歸化與「賜姓」政策
(一)清廷的「雉髮蓄辮」與戶籍管理
隨著清朝對台灣統治的深化,官府對原住民族採行「熟番」(已順服納餉者)與「生番」(未歸化者)的分類治理策略。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台灣知府覺羅四明奉命在全台熟番各社推行歸化政策,要求已順服清朝的平埔熟番族人「雉髮蓄辮」(留清朝髮型、改穿漢服),並強制實施漢式「賜姓」,將原本無漢姓的原住民族納入清朝的賦稅與戶籍編查體系。
(二)「七姓八家」的誕生與語言學音譯
在這次賜姓政策中,竹塹社內部的七個主要氏族或部落分支,被官府正式頒賜了七個漢姓。由於其中「錢」姓後來人丁最為興旺,演化為兩大獨立支系,因此在民間與文史紀錄中,統稱為「七姓八家」。
竹塹社所獲賜的七個漢姓主要記載為:錢、衛、廖、潘、三、黎、金。
這七個姓氏的由來,絕非清朝官府隨機翻閱漢人姓氏字典的產物,而是蘊含了深刻的語言學轉譯與政治意涵:
1. 族語音譯轉化(以「三」姓為例):
在漢人傳統姓氏中,「三」姓極為罕見。然而根據平埔族語言學與古文書考證,竹塹社的「三」姓,完全源自道卡斯語中族人呼名或氏族名稱的語首音(例如 Sam-、San- 或 Saman 等音節)。清朝吏員在登記戶籍時,採取了「以音譯字」的採集方式,直接將該語音記為漢姓「三」。這種現象證明了平埔族獲賜漢姓時,暗中保留了母語呼名的音韻痕跡。
2. 拆字與寓意(以「潘」姓為例):
「潘」姓是全台灣平埔原住民族(包括道卡斯、西拉雅、馬卡道、巴宰等族)中最為普遍的賜姓。其原因在於漢字「潘」的構造——左邊為水(象徵台灣原住民水生水長、源遠流長),右邊為番(代表番人歸化)。官府透過這種字形組合,賦予了平埔族群一個既具漢式外表又隱喻其族群身分的姓氏。
3. 「錢」與「衛」姓的崛起:
「錢」姓與「衛」姓在獲賜姓氏後,迅速成為竹塹社內部最具有政治與經濟影響力的兩大家族。例如著名的土目衛阿貴、錢子揚等人,不僅在後來的軍事平亂中立下戰功,更成為帶領族人進行土地開發與跨族群契約談判的核心領袖。
道卡斯族竹塹社「七姓八家」結構包含:錢姓(分開兩家,人丁最盛,多擔任土目與社魁)、衛姓(主導鳳山溪流域開墾,如衛阿貴家族)、廖姓(深耕竹北、新埔一帶)、潘姓(傳統平埔賜姓,分布廣泛)、三姓(源自道卡斯語 Sam-/San- 語音轉化,極具族語特色)、黎姓(清末後嗣較少,部分學者推測早期即融入他姓)、金姓(清末後嗣較少,紀錄見於早期地契)。
三、 軍事功勳與地緣政治:助平民變與「義勇衛」屯番制
(一)清初民變中的「客番結盟」
清領時期,台灣社會動盪不安,先後爆發了朱一貴事件(1721年)、林爽文事件(1786年)與戴潮春事件(1862年)等大型民間民變。在這些動亂中,北台灣的歷史走向了一條極為特殊的道路。
當林爽文事件席捲全台、民變軍圍攻竹塹城時,居住在新竹平原的道卡斯族竹塹社,選擇了與同樣面臨生存威脅的在地客家墾民(如林先坤、劉朝龍等義民領袖)結為軍事盟友。竹塹社土目率領社內精銳的青年壯丁,與客家義民軍組成聯合聯防網絡,共同扼守鳳山溪與頭前溪的咽喉隘口,保護當地的村莊、庄堡與水利設施。
(二)乾隆御賜「義勇衛」與「番勇可嘉」
竹塹社原住民戰士以善於在山林間穿梭、射箭迅捷、精於伏擊而著稱。在配合清軍與客家義民軍收復失地的過程中,竹塹社立下了極為顯赫的戰功。
戰事平定後,乾隆皇帝大喜,為了表彰竹塹社族人的忠勇與奉獻,特別敕封竹塹社為「義勇衛」,並頒賜「番勇可嘉」御匾予竹塹社公館。這不僅賦予了竹塹社至高無上的政治榮譽,更讓竹塹社從單純的平埔番社,升格為清朝官府在北台灣極度依賴的官方武力後盾。
(三)「屯番制」與土地業權的法理鞏固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清廷鑑於平亂過程中平埔熟番的巨大軍事價值,正式在台灣推行「屯番制」(將熟番編為屯丁,賜予屯田,負責防守邊境山隘)。
竹塹社被編為「竹塹大屯」的核心,其土目獲封為屯千總或屯弁。清廷將今新竹、竹北、新埔、關西、竹東乃至苗栗頭份一帶的大量土地,劃歸為竹塹社的屯田與社有地。這項政策在法律上嚴格確立了竹塹社作為北台灣廣袤土地「原始合法地主(業主)」的不可動搖地位,為隨後長達上百年的土地租賃與開發體系奠定了法理基礎。
四、 土地經濟學:契據檔案「番仔契」與「番大租」機制
竹塹社在清代台灣開發史上最為精彩的一頁,莫過於他們並非單純被動地被漢人剝奪土地,而是透過極為精密的法律契約制度,與大量湧入的客家墾戶展開了深度的經濟合作。這些歷史細節,被完整保存於今天典藏於台大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及民間家族中的「番仔契」(台灣原住民土地古文書)之中。
(一)「一田二主」與「番大租」的形成
清代竹塹地區的土地所有權結構,演化出極具特色且複雜的「一田二主」雙重產權制度:
最上層為清廷官府(徵收正餉或番丁餉);中間層為竹塹社七姓族人(大租戶 / 土地原始業主),擁有大租權與業權,享有收取「番大租」的法定權利;再下層為客家墾首或墾戶(小租戶 / 出資開發者),透過簽訂「招墾契」或「典貼契」取得小租權與管業權,負責出資、闢建水圳與招佃;最底層為實際耕作之佃農(小佃戶),支付小租給墾戶,實際進行農業犁耕。
1. 大租權(業權): 由道卡斯族竹塹社(或七姓祭祀公業)掌握。竹塹社擁有土地的根本所有權,即便土地經過轉手,新買家依然必須依約繳納地租給竹塹社,此地租即稱為「番大租」(或稱番租)。
2. 小租權(管業權): 由客家墾首(如林先坤、吳濁流家族祖先等)或墾戶掌握。客家墾戶透過向竹塹社繳納拓墾押金(批銀)或簽訂契約,取得土地的實際開墾、使用與招佃權利。
(二)「番仔契」中的契約類型與動態博弈
分析現存數百份竹塹社的「番仔契」,可以發現竹塹社族人極為熟悉清代的民事法規,並發展出多元的土地交易模式:
1. 招墾契(合作開發)
竹塹社土目與長老因缺乏大型水利設施(如鑿圳)的巨額資金與犁耕牛隻,遂發出招墾契,招募客家墾戶入墾。契約中會明確劃定邊界(以山脊、溪流或土牛溝為界),並約定開墾成熟後,客家墾戶每年必須按照每甲土地繳納若干石的稻穀(如每甲大租谷六石或八石)給竹塹社,作為「番大租」。
2. 典貼契與找貼契(資金融通)
當竹塹社族人面臨婚喪嫁娶、祭祀公館或購買生活物資需要資金時,會將其名下的土地大租權「典」給客家墾戶,換取現銀(稱為典價)。早期契約多規定一定年限內(如十年或十五年)竹塹社有權備銀回贖。若年限屆滿無力回贖,客家墾戶若想取得更完整的權利,必須再簽訂找貼契,追加給予竹塹社一筆補貼銀(找貼銀)。只有在經過多次找貼、竹塹社族人確認放棄回贖權後,契約才會轉化為「杜賣契」(永久賣斷)。這種多階段的處分機制,保護了原住民土地不致於在一夜之間流失。
3. 靈活的租貼與減免條款
「番仔契」中展現了極高的契約彈性與風險分擔機制。例如新開墾的土地(如石頭園或荒埔),契約會規定前三至五年為「免租期」,待土地轉化為熟田後才開始抽取番大租。新竹地區的鳳山溪與頭前溪夏日易爆發洪培,契約中明確規定,若土地遭受洪水侵襲導致水沖沙壓無法耕作,經竹塹社與墾戶雙方現場勘查後,可按受災比例「按折減租」或「暫停收租」。早期番大租多直接繳納實物稻穀(大租穀),但到了清末,為了便於運輸與交易,契約普遍允許墾戶依據新竹城內當季的米價,將稻穀折算為銀圓或佛銀(西班牙銀元)直接貼付予竹塹社。
(三)衛阿貴與鳳山溪流域的開墾史詩
在竹塹社與客家墾戶的合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莫過於竹塹社衛房頭目衛阿貴。
乾隆末年至嘉慶年間,衛阿貴不僅擔任竹塹大屯的軍事領袖,更扮演了「墾首」的角色。他率領竹塹社族人,聯合客家墾戶,向東深入鳳山溪上游的近山地區,展開大規模的隘墾工程。衛阿貴與客家墾戶共同組織隘寮,組建防禦網,順利開墾了新埔、咸菜氹(今關西鎮)一帶。衛阿貴在關西設立公館,處理土地租貼、稅繳與隘勇分配,成為同時受到清朝官府、平埔族人與客家墾民高度敬重的地方領袖。
五、 深度客家化與信仰核心:「采田福地」的字謎與族群融合
(一)語言與生活習慣的「客家化」
隨著竹塹社族人與客家墾民長達百餘年的共同居住、隘墾防守、經濟交易以及頻繁的通婚,竹塹社的社會文化產生了深度的客家化現象:
1. 語言轉折:
原本的道卡斯母語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頻率逐漸降低,到了清代中後期,竹塹社七姓族人已能說極為流利的客家話(特別是海陸腔與四縣腔客家語)。日治時期的語言調查顯示,竹塹社後裔已全盤將客家語視為日常母語,形成了台灣歷史上極為罕見的「客家熟番」群體。
2. 民俗與生活的同化:
竹塹社族人的飲食、建築樣式、婚喪嫁娶儀式乃至年節習俗,逐漸與周遭的客家庄融為一體。族人亦學習客家人的耕作技術、拜祭土地公(伯公)與義民爺。
(二)「采田福地」:全台唯一平埔族七姓祖祠
雖然在語言與生活上高度客家化,但竹塹社族人從未忘卻自己的族群根本。為了維繫七姓八家的集體產權、番大租收益分配以及祖靈祭祀,竹塹社於乾隆年間在今竹北新社興建了社公館,後來演變為著名的「采田福地」。
1. 拆字遊戲與文化智慧
「采田福地」這座建築的命名,展現了竹塹社族人極高的中文字謎與文化適應智慧。族人巧妙地將清廷賜予的「番」字一拆為二:將「番」字的上半部取為「采」;將「番」字的下半部取為「田」。組合而成的「采田」二字,本質上就是「番」字的隱晦化身,字面意思即為「番人所擁有與耕作之田地」。這種命名方式既展現了融入漢人文字體系的姿態,又在暗中頑強地宣告了這片土地屬於原住民的歷史事實。
2. 「番太公」與祭祀公業
「采田福地」祠堂的外觀雖然類似漢人的土地公廟,內部神龕亦供奉福德正神(土地公),但其最核心、最神聖的祭拜對象,卻是立於中央的竹塹社七姓歷代祖先總牌位(俗稱「番太公」),以及乾隆皇帝御賜的「番勇可嘉」御匾複刻本。
直到今天,采田福地依然是全台灣極少數保存完好、並由道卡斯族七姓後裔(錢、衛、廖、潘、三等姓氏組織的祭祀公業)定期進行祭祖與管理運作的平埔族宗祠。每年農曆七月十七日,後裔們仍會聚首於此,舉行隆重的祭祖大典,成為活生生的族群歷史見證。
六、 歷史的隱形與當代重構:從「熟番」到「隱形客家人」
(一)日治時期到戰後的身分斷層
道卡斯族竹塹社這段輝煌的歷史,為何在現代台灣大眾的記憶中逐漸變得模糊?這必須從日治時期與戰後的戶籍制度變革來審視:
1. 日治時期(1895–1945):
日本殖民政府導入了嚴密的現代戶籍調查系統。在戶籍謄本的「種族」或「備考」欄位中,官方會精準地註記「熟」(代表熟番/平埔族)或「生」(代表生番/高山族)。因此,在日治時期,竹塹社七姓族人對於自己是熟番或道卡斯族的身分依然清清楚楚。同時,日本政府推行土地調查事業,取消了傳統的番大租制度,將土地產權單一化,這導致竹塹社失去了維持上百年的大租金經濟來源。
2. 戰後制度斷層與身分「消失」(1950年代):
二戰結束後,台灣省政府曾在 1950 年代辦理過數次「平地山胞」(今平地原住民)的身分補登記。然而,當時的登記政策主要針對日治時期戶籍註記為「生」的高山族人,對於日治戶籍註記為「熟」的平埔熟番,政策並未給予相應的平地原住民身分登記資格。加上竹塹社族人日常講客家話、過客家節日、擁有漢式姓氏,且當時社會對原住民身分仍存在歧視,族人未爭取額外登記。在政策排除與社會同化的雙重作用下,竹塹社族人在法律與官方統計數據上,一夕之間全數變成了客家人或漢人。
(二)當代「以為自己是客家人」的現象
這種制度性與社會性的斷層,直接導致了今天新竹、苗栗乃至桃園地區一個極為普遍且特殊的現象:成千上萬的當代原住民後裔,從小到大一直堅信自己是百分之百的純粹客家人。
許多竹塹社後裔是在近二十年間,因為以下幾種契機,才突然解鎖了自己的真實血脈: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日治戶籍謄本時,在辦理繼承或家族尋根過程中,意外發現直系祖先(如曾祖父或高祖父)的戶籍欄位上,蓋有一個鮮紅色的小印章「熟」;或是家族擁有特殊的姓氏(如姓「三」),或者家族每年必須回到竹北采田福地參與「番太公」的祭祀公業活動;亦或是進行現代商業化基因檢測時,檢測報告顯示其擁有高比例的台灣原住民族(南島語系)基因特徵。
七、 結論:重新書寫台灣史的交融篇章
道卡斯族竹塹社的歷史,不僅是一部屬於新竹在地的地方史,更是一部打破傳統「漢人中心論」與「原住民悲情論」的關鍵史料:
1. 主體性與適應力: 竹塹社族人展現了驚人的生存智慧。他們面對漢人移民的洪流,並非單純被動地被同化或驅逐,而是主動運用軍事聯盟(助平民變)、制度保障(屯番制)與法律工具(番仔契與番大租),在大新竹地區建立了長達百年的經濟與地緣影響力。
2. 多元族群的揉合: 竹塹社與客家族群的深遠結合,證明了客家文化在台灣的形成過程,絕非單向的中國大陸移民移植,而是包含了大量平埔原住民族(血緣、土地、地名、信仰)的深刻融入。今天的客家庄,本質上就是原客共構的文化共同體。
3. 歷史記憶的召喚: 透過對「七姓八家」、語言音譯(如「三」姓)、番仔契古文書以及采田福地的重新梳理,我們得以重新喚醒這些隱形於當代客家庄中的道卡斯族靈魂。
這段從「北台灣原始地主」到「助平民變獲封義勇衛」,再到「以番仔契開墾大新竹」,最終「隱形於客家庄」的歷史,是台灣這塊土地上最極具生命力、最動人且不可磨滅的族群史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