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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前主播 林宸佑(馬德)涉共諜案與新型態認知戰專案調查報告


壹、案件背景與偵辦進度
一、涉案主體與起訴現況

本案核心被告為林宸佑,曾任中天電視新聞記者、主播,並經營不公開或個人之YouTube頻道節目馬德有事嗎,網路暱稱為馬德。負責本案的起訴機關為臺灣橋頭地檢署,檢方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正式偵結並提起公訴。

在訴訟現況方面,全案歷經檢調四波大規模搜索與偵查,截至目前為止累計起訴二十一人,其中包含林宸佑本人以及十九名現役與退役的軍警人員,涉案情節重大,共有十四名核心被告在押。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全案移審橋頭地方法院,負責審理的法官在召開接押庭後,認定相關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裁定將林宸佑在內等在押被告全面延長羈押禁見三個月。

二、檢方求刑與適用法條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特別痛斥林宸佑,認為他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身為具備社會影響力的公眾媒體人,卻嚴重踐踏新聞倫理、為了個人私利出賣國家安全。因此,公訴檢察官罕見採取各罪法定刑度的最高上限,建請法院分罪從重惡懲。

首先,在違反反滲透法第四條部分,被告涉嫌收受境外敵對勢力資助操弄國內輿論、干預大罷免潮案並進行特定政治宣傳,檢方具體求刑五年。

其次,在違反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部分,被告涉嫌利用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及個人實體銀行帳戶隱匿非法所得、協助跨境洗錢,檢方具體求刑五年。

再者,在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部分,被告涉嫌違背職務共同交付賄賂,充當境外势力的資金白手套用以行賄我國現役軍人,檢方具體求刑七年。

檢察官針對上述三項重罪採取分罪宣告、合併處罰,總計向法院建請從重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重刑。另外,此案依照犯罪情節本應適用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但由於案情涉及高度機密的國家安全與軍事公務,不適合由一般民眾公開審理,公訴檢察官已依法向法院聲請排除國民法官審判,正式轉軌為一般刑事訴訟程序。

貳、起訴書揭露:三大核心犯罪事實與手法
一、輿論認知戰:拿紅錢先審後播的商業變現

根據地檢署起訴書所引述的證據,以及扣押被告手機內清查出的通聯紀錄顯示,林宸佑在為媒體製播專題內容及經營個人自媒體期間,其新聞專業與編輯自主權已完全遭到對岸情報單位架空。

本案中對岸的對口單位為化名吉祥、黃厄蘭等中共境外敵對勢力成員。

其具體的操作模式為,林宸佑完全依據中方給予的明確文案題綱與政治指示,在節目中鎖定特定政治人物進行輿論攻擊。在二零二五年大罷免潮、台美關稅談判、以及國內主要政黨縣市長初選等政治敏感時期,刻意採用對岸單方面提供的爆料素材或虛捏故事,製作大量疑美論或挑撥台灣內部政黨惡鬥的政治新聞影片。

在審查與金流的運作上,相關影片在正式播出前,其製播講稿、旁白與文案必須先透過加密通訊軟體傳送給對岸的黃厄蘭進行內容審查。等到對岸點頭點頭、修改通過之後,林宸佑才被允許進棚錄製、剪輯並在平台上發布。節目正式播出後,林宸佑還必須截圖社群平台的觀看數據與網絡流量回報作為KPI成果,以此向中方分批請款。檢調查出其至今已收受不法所得共計四千三百二十五顆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十三點六萬元。

此外,起訴書中也揭露了一段政治內幕。根據週刊等媒體進一步引述扣押資料披露,林宸佑曾主動向中方上級提案,提議在節目中密集製播聲援柯文哲的專題,試圖以此吸納支持小草的輿論,進而擴大台灣內部的矛盾與撕裂。然而,該項提案最終遭到中共高層冷酷拒絕,中方回覆的理由是柯文哲已被丟包、在政治上已不具備統戰操作價值,直接打臉了林宸佑的盤算。

二、軍事防線撕裂:地下高利貸與把柄綁定
起訴書進一步起底了該共諜集團極其卑劣的國軍官兵吸收策略。他們巧妙結合地下高利貸,成功突破多個國防核心單位的安全防線。

在釣魚陷阱方面,中共集團在台灣的網路地下賭博、理財債務整合等社團中,發布招募短職兼職、底薪五萬、軍人與公務員翻倍等虛假的低利貸款广告,精準誘騙缺乏理財觀念、在財務及卡債上面臨現況破口的現役基層軍人。

在強拍投降影片部分,當涉案軍人陷入債務陷阱、無力償還高額本息時,共諜集團便露出猙獰爪牙,威脅脅迫這些現役官兵必須身穿中華民國現役軍服、手持五星旗,在鏡頭前錄製願意在兩岸開戰時投降中國、向中共效忠的投共影片。這些影片表面上被用來抵免債務本息,實則被對岸當作致命的政治把柄,統戰人員威脅軍人若不從命,就會將影片直接寄給國防部或在網路公開,逼得這群基層官兵只能越陷越深,聽從指示。

這導致多個主力部隊淪為機密外洩的重災區。涉案的十九名現役與退役軍人因為被把柄勒索,被迫翻拍營區內的公務機密電磁紀錄並傳回中國。淪陷的軍事單位涵蓋了空軍作戰指揮部(負責全台空防雷達與戰機調度的中樞)、陸軍航特部六零一旅(阿帕契直升機大本營)、以及相關砲兵部隊。其中,海軍陸戰隊無人機營的一名中士,僅僅為了十八萬元台幣的報酬,就將台灣最新發展的攻擊型無人機相關圖資與核心數據參數翻拍給對岸,對國防安全造成難以估計的傷害。

三、金流白手套:虛擬貨幣與個人帳戶交叉洗錢
林宸佑在本案中更扮演了虛擬貨幣洗錢水房的核心角色,充當對岸情報單位與涉案涉案台灣軍警中間的發餉白手套。

一旦對岸的情治人員驗收涉案軍人交付的軍事機密文件或投降影片成功,便會將約定的泰達幣轉入林宸佑在OKX、幣安等國際交易所的虛擬貨幣錢包中。

林宸佑大膽且直接地使用自己名下的真實銀行帳戶,將這些境外匯入的虛擬貨幣臨櫃提領成台幣現金,或是透過網路銀行轉帳、臨櫃匯款等實體渠道分發給這些涉案軍警,每次從中抽取五千元至一萬元不等的手續費。這種貪圖方便的操作,導致他自己的真實銀行帳戶留下了密密麻麻的行賄金流鐵證。案件中甚至扯出案外案,新北市汐止分局的一名陳姓員警也因為有私人貸款需求而與該錢莊集團接觸,被中共要求利用職務打聽法輪功創辦人親屬是否在台灣。事後該員警雖然以虛假情資唬弄對方,但同樣收到了由林宸佑個人帳戶轉出的兩千元台幣報酬,因而一併遭到起訴。

參、國安新危機:新興網媒與公民記者淪為寄生焦點
隨著馬德案的全面收網與起訴,檢調單位在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的最新偵查報告中,正式對外發布了共諜認知戰戰術轉移的嚴重警告。檢方指出,傳統主流媒體如電視台、報社等,因為受到廣電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及媒體內部編輯室自律機制的實質監督與約束,中共過去大水漫灌式的資助或直接買下整個新聞版面的粗暴操作,現在極易被國安單位察覺。因此,中共目前已將認知戰與寄生滲透的觸角,全面轉向新興的網路媒體與獨立公民記者。

一、鎖定財務痛點化整為零
中小型網路媒體或獨立公民記者,在日常經營上面臨著運作成本高、缺乏常態性廣告收入的巨大營運壓力。中共統戰與情報單位(例如福建海峽導報等組織在駐台十六年期間所累積的人脈與通路)便精準踩中此一財務痛點,以提供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日常車馬費、專案置入費、影片流量補貼等商業名義,化整為零地進行拉攏與資金誘惑。這些媒體或個人在有錢才能活下去的殘酷現實下,極易接受境外資金,進而配合刊發或製播具有特定立場、符合中共戰略利益的置入宣傳內容。

二、利用採訪自由外觀合法化
這種新型態滲透最棘手之處,在於中共極其擅長將統戰行為與認知戰操作包裝成正常的新聞採訪作業。例如,境外勢力會主動提供所謂的獨家文件、內部爆料消息、採訪資源,或主動安排、招待台灣的網路記者與公民記者赴中國進行免費的採訪與文史交流。在法律的外觀上,這些互動與日常金流看起來完全符合媒體享有的採訪自由與消息來源互動,導致外界與新聞監管單位極難在第一時間辨識出背後有境外國家級的政治黑手在操控。

三、司法實務上的新聞特權困境
辦案人員在受訪時吐露了第一線執法的無奈。由於民主國家憲法高度保護新聞自由,且記者依法享有保護消息來源的特權,涉案的網路媒體與公民記者在面對檢調調查時,往往能以這只是正常的商業廣告置入、爆料互動、或屬於合理的新聞車馬費為由進行法律抗辯。在法庭攻防上,檢方若要進一步證實被告主觀上明知對方是境外敵對勢力,且具備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主體制的犯罪犯意,並說服法官採信判刑,其舉證門檻極高。如果缺乏像林宸佑案那般一對一的講稿審查通聯,以及個人真實銀行帳戶直接轉帳的對價金流,許多涉案的公民記者與網媒往往能在保護新聞自由的保護傘下脫罪,形成台灣當前國安法規防禦上的嚴重盲區。

肆、重要事件時間軸
二零二四年年底至二零二五年間,犯罪網絡建立與合流階段:

中共黃厄蘭集團串聯台灣當地的地下錢莊與詐騙集團,利用網路上的軍貸廣告,精準篩選並吸收有嚴重財務危機的現役軍官兵。前中天電視主播、記者林宸佑(馬德)加入該集團,充當虛擬貨幣洗錢水房負責人與媒體線的協力者。

二零二五年中,大罷免潮期間,認知戰爆發與軍機外洩階段:
林宸佑依據中方審查通過的特定講稿與文案,在自媒體頻道密集製播反罷免等特定立場影片,並向中方依流量截圖請款。同時間,多名空軍作戰指揮部、陸軍航特部、海軍陸戰隊的現役基層軍人因為債務被逼拍下身穿軍服的投降影片,並陸續外洩攻擊型無人機等核心國防防衛機密。

二零二五年年底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國安佈線與第一波收網階段:
國安情報機關在前期精準掌握情資並完成完整蒐證,移送司法機關發動第一波搜索。林宸佑於一月十八日遭檢調約談後,被認定涉犯國家安全法與貪污治罪條例等重罪,由橋頭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獲准。中天電視台隨後對外回應,表示對林宸佑個人案情毫無所悉,並澄清外傳中天遭搜索並非事實。

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橋頭地檢署正式偵結起訴階段:
橋頭地檢署舉行正式記者會說明本案偵辦結果。全案歷經四波偵查,正式依違反反滲透法、洗錢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林宸佑等二十一人,其中包含十九名現役與退役軍人。檢方痛斥林宸佑罪大惡極,採取各罪最高法定刑度分罪怒求刑十七年。涉案軍士官也依國安法等罪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刑。

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移審法院,裁定續押禁見階段:
林宸佑搭乘法院囚車移審橋頭地方法院召開接押庭。法官審酌林宸佑經手四千三百二十五顆泰達幣對價金流、講稿事前送審對岸等通聯事證確鑿,且有逃亡與串證之虞,當庭駁回其交保聲請,裁定延長羈押禁見三個月。同日,國安局長蔡明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證實此案多由國安情報單位前期佈線移送,並公布官方統計數據,指出台灣法院對共諜案的判刑平均刑期已自二零二零年的一年,大幅提高至二零二五年的六年二個月。

二零二六年五月中旬,社會輿論反彈與施壓階段:
台灣基進等社會政治團體前往中天電視總部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強調林宸佑涉案期間具有實質媒體記者與主播身分,其製作內容甚至堂而皇之地在主流電視台的官方影音頻道上播送,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監管單位應徹查媒體內部的國安自律機制,追究組織性的滲透責任。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國安新漏洞曝光,網媒與公民記者危機階段:
媒體獨家報導檢調單位的最新偵查趨勢。檢方正式發布國安警告,指出共諜集團已將對台認知戰的戰術轉向,鎖定中小型新興網媒與獨立公民記者的財務痛點,利用日常車馬費及憲法保護消息來源的新聞特權作為掩護,將危害國安的行為外觀合法化。檢方並透露目前手中仍有部分關鍵物證,不排除在近期發動第五波偵結起訴,整體風暴持續擴大。

伍、參考文獻
一、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一一五年度偵字第XXXX號起訴書與官方記者會說明。
二、自由時報,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政治要聞,不只馬德案檢調續追查網媒公民記者疑遭中共拉攏。該報導詳細闡述中共駐台媒體的寄生手法、新興網媒面臨的財務痛點,以及憲法保護消息來源特權帶來的司法舉證困境。
三、鏡週刊,二零二六年五月上旬,封面故事與時事特輯系列報導,起底馬德共諜案內幕。該報導詳細披露被告遭扣押手機內的完整通聯紀錄、地下錢莊與投降影片相互綁定的細節、四千三百二十五顆泰達幣對價金流痕跡,以及對岸高層拒絕聲援小草、明確指出柯文哲已失去統戰價值的關鍵內幕。
四、中央社與聯合報,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至七日,社會國安版報導,林宸佑淪中共白手套製播節目又行賄檢方求刑十二年、買通軍人提供情資給中國。該等報導完整整理了起訴的總人數、十四名被告遭羈押的現況、以及空防核心指揮部與阿帕契直升機大本營主力部隊軍機外洩等國防安全防線受損現況。
五、民視新聞與風傳媒,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司法焦點報導,前中天主播林宸佑涉共諜案檢依三罪各求刑五至七年。該報導詳細剖析反滲透法求刑五年、洗錢防制法求刑五年、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求刑七年之分罪求刑十七年的法律起訴結構,並說明案件因涉及國安機密而由國民法官法審判程序轉軌為一般審判的法理程序。
六、鏡新聞與公視新聞,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至八日,現場直擊報導,交保無望林宸佑涉共諜案橋頭地院裁定延押三個月、國安局長蔡明彥共諜判刑顯著加重。該報導引述了地方地方法院接押延押庭的裁定書內容,並結合國安局官方在立法院公布的最新數據,證實台灣共諜案的判刑平均刑期已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