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解嚴初期的「治安化」政治控制
1987 年台灣雖已宣布解嚴,但在 1989 年的三項公職人員選舉中,國家機器仍運作著一套龐大的監控網絡 。法務部調查局透過「維華三號專案」及「吉林/吉祥十二號」演習,名義上旨在「防制暴力介入選舉」,實則將合法的政黨競爭與政治訴求「治安化」 。情治單位不僅將反對黨候選人視為治安威脅,更在解嚴後的政治真空期,透過嚴密的行政績效制度,試圖維持對社會動態的絕對掌控 。
一、 微觀監控技術與全方位列冊管制
調查局建立了一套從基層布建到中央彙整的精密機制,將候選人的私人動態與公共言論全數納入行政管轄:
•「秘密蒐證」與「拍照存證」之強制性: 檔案明確要求各單位在辦理專案時,必須把握「隱密」原則,對候選人的政見發表會與群眾運動進行「秘密蒐證」,並在現場執行錄音與拍照 。甚至要求到場人員應隨時拍照存證,以作為後續處置的依據 。
•高規格的「列冊管制」要求: 調查局指示各處站必須對可能以暴力介入選舉的候選人及其助選人員進行詳細列冊 。這份名冊被要求必須附上候選人的「詳細人資、地址及照片」,以便掌握其平日的所有言行動態 。
•針對先進傳播技術的監控: 監控手段不僅限於現場,更深入到技術層次。例如,情治單位詳盡記錄了候選人尤清利用「微波傳送」政見錄影帶的行為,甚至記錄其播放頻率與收視區域 。
•日常活動的微觀紀錄: 監控細微至候選人葉菊蘭在榮星花園舉辦「台灣之愛」民歌活動時的場地租借爭議與租金細節 。
二、 制度性的標籤化與人格汙衊
在官方公文中,調查局頻繁使用貶抑性詞彙對反對黨人士進行政治定性與人格抹黑:
•「具有暴力傾向」的預設標籤: 官方具體措施中,直接將「具有暴力傾向之不法分子」與「候選人」並列為布建對象,預設反對陣營的政治參與即帶有暴力本質 。
•「野心分子」與「分離主義」的汙名化: 檔案將反對勢力描述為蓄意破壞政治進步與社會安定的「野心分子」 。同時將主張民主化的訴求與「中共」及「台獨分子」掛鉤,定性為「反滲透」的處理對象 。
•抹黑為「黑道與金權」之代言人:
o林文郎: 官方情報將其與「角頭兄弟」緊密掛鉤,研判其利用地盤爭奪勢力來獲取選票,將政治活動黑道化 。
o陳振芳: 調查局在彙報中特別摘錄其被指控為「金牛」(靠買票)的傳聞,並引述其「不照顧道上兄弟」等具有江湖色彩的言論,藉此在官方紀錄中留下負面人格形象 。
三、 候選人受監控與處置之典型實例
•陳水扁與謝長廷: 詳盡記錄兩人在政見會上因「程序問題」提出的抗議,將合法的政治表達汙衊為「致會場秩序混亂」及「擅自佔用發言台」之治安事件 。
•盧修一與李勝雄: 針對其率眾抗議司法案件的行為,情治單位不僅記錄其與警察的衝突,更將其定性為「暴力劇災」的潛在製造者 。
•黃嘉: 因其接獲恐嚇電話被勒索 60 萬元的情資,其私人財務狀況與安全應對方式皆被納入治安彙報中分析 。
•陳盈守: 檔案詳細記錄其因遭黑道威脅而「每日身穿防彈衣」及聘請角頭保護的個人安全細節,反映出國家機器對候選人私領域安全的高度滲透 。
•索拉茲 (Stephen Solarz): 雖然是美國眾議員,但在檔案中被定位為每屆選舉皆來台「行干涉之實」的外部勢力,並質疑其「假民主之名支持台獨」 。
四、 1989 年 11 月監控專案關鍵時間軸
•11 月 15 日:全國監控網正式啟動 調查局正式發布 (78) 網參字第 352604 號函,啟動「防制暴力介入選舉」專案,中央與地方同步成立小組,強化對社會各階層的反滲透布建 。
•11 月 17 日:密集情報彙報期
o候選人威脅監控: 接連彙報黃嘉受勒索 60 萬、陳盈守身穿防彈衣、林瑞助助選員受恐嚇等案件 。
o社會動態監控: 追蹤統盟與夏聯會針對 AIT 與索拉茲訪台的抗議計畫 。
o極端暴力預警: 台北地檢處主任檢察官顏大和獲報「文山幫」計畫在開票日炸毀木柵地區投票箱 。
•11 月 24 日:選前衝突監控 詳盡監控陳水扁、謝長廷在政見會上的「破壞秩序」行為,以及李逸洋等人在法庭前焚燒五星旗事件 。
•11 月 26 日:監控總結與績效考核 調查局第三處彙整全台「吉林十二號」治安情資,總結對具有「暴力傾向」特定分子之列管績效,並進行行政考核獎懲 。
五、 參考文獻與檔案來源說明
1.專案核心計畫:
o〈維華三號專案防制暴力介入選舉案〉,檔號:0078/3/62631 。
o〈防制暴力介入選舉專案處理組設置要點暨作業規定〉,文號:(78) 網參字第 352604 號 。
2.治安情報實錄:
o1989 年 11 月「吉林十二號」與「吉祥十二號」演習治安情報彙報 。
o〈暴力介入選舉情況暨處置表〉 。
3.檔案典藏資訊:
o管理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
o解密狀態: 民國 107 年 5 月 18 日全卷解密(定字第 10720518820 號) 。
o數位化單位: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數位複製影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