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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7日)下午接受專訪,再度說明反滲透法。他強調,反滲透法不會影響兩岸正常的求學、經商或宗教、演藝,反而能讓兩岸交流回歸初心及常態。對於北京當局重批反滲透法,陳明通認為正是因為踩到對岸的痛腳,所以才會如此氣急敗壞。
反滲透法在去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但在野黨仍有許多質疑與批評。陸委會主委陳明通7日下午接受電視專訪時再度強調反滲透法是反滲透、不反交流。他指出,目前法律原本就禁止來自中國大陸的政治獻金、遊說等行為,於是對岸就透過所謂在地協力者,以指示、資助或委託方式進行,這當然要禁止,反滲透法就是要針對所謂在地協力者加以處罰。
陳明通也說明,必須從事違法提供政治獻金、違法從事競選活動、違法進行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妨礙選舉等5項行為才違反反滲透法;像是拿對岸獎學金的台生或是得到對岸優惠的台商,都完全沒有問題,除非接受中共指示,將其轉為政治獻金交給台灣某政治人物或候選人,才違反反滲透法。
對於有人質疑反滲透法對於指示、資助或委託的定義不清,陳明通表示,就是當事人要有清楚認知、有犯意的聯絡,所謂過失犯不罰、不知者也不罰。另外,行政部門若發現滲透行為,也只有舉發的權力,是否定罪、如何處罰,必須透過法院三級三審,何況還有媒體輿論的監督,因此不會濫權或濫訴。
另外,在反滲透法通過後,中國大陸國台辦重批民進黨政府搞「綠色恐怖」,破壞兩岸交流、製造兩岸敵意對抗。陳明通表示,反滲透法規範的5種行為原本就是法律所禁止,對岸便透過滲透尋找代理人進行,現在總算有一個法擋住這些行為,北京方面當然會氣急敗壞,這也更加證明他們過去的滲透行為。陳明通:『(原音)總統也講過一句話,你不滲透我,我就不會有這個反滲透法,所以正本清源、歸根究柢,還是在於你對我進行所謂銳實力、進行所謂滲透、統戰作為。今天我有這個法,當然是打到你的痛腳,所以你才哇哇叫;打到你的痛處,你才哇哇叫,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開放的社會,沒有什麼綠色恐怖。』
陳明通並認為,兩岸剛開始交流時,沒有這種情形,後來中國崛起後,為遂行政治目的,才變本加厲,因此必須導正,在築起民主防護網,降低政治干擾後,反而能讓兩岸交流回歸常態,所以應該正面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