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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k Lim 黑貓大叔 : 最好的方式不是集體告 而是一個人一個人去告 20250511

這個好~

各罷團還是太仁慈了,居然還要用集體訴訟的方式進行?最好的方式不是集體告,也不是各罷團分別告,而是一個人一個人去告。各大罷團內部都有不少律師志工,所以很快可以標準化作業…

從當事人上節目的影片來看,他分別提出了全職志工(每月八萬多)和兼職志工(每天兩千)都有領錢的陳述。既然如此,那每位兼職志工都可以提出告訴,要求損害賠償的錢少一點沒關係,重點是–這樣一日一日投身於大罷免的志工,人數實在很多,三十五區加起來,應該超過五千人……

當然所謂的全職志工也可以一起告。這樣加一加,葛大立委是要面對幾千人的訴訟案件低。而且每位提出訴訟的兼職與全職志工,除了要求象徵性賠償(比如說有拿每月八萬多的,就賠每月八萬多(乘上當志工的月數);說每天拿兩千的,那就兩千*有當志工的日數),都可以單獨要求葛大立委在媒體上刊登廣告道歉,每人一則廣告,也可以幫媒體賺一點廣告收入。

被宣稱每天領兩千的兼職志工,如果當了50天志工,可以要求10萬的名譽賠償看看;如果有一千人願意提告,那就是一億元,五千人就是五億。當然為了凸顯葛大立委的獨特性,提出告訴的人也可以要求賠償金用比特幣支付,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

只要開始有人告,看在錢的份上,葛大立委很快就會公開道歉低,比如發一個針對所有志工的道歉文力求跳船,避免龐大的訴訟與賠償支出。請各位看看要不要接受這種廉價的道歉,還是要把可以拿到的賠償金轉作罷免公益用途,望週知。

原文出處 Yik L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