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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大放水 ! 大葉高島屋停車場變更 北市府竟無查核機制


完成變更已2年 北市府迄未查核樓地板面積是否維持契約規定
台北市士林區大葉高島屋百貨的停車場變更案過程,被指不符法規和程序,大葉高島屋於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時期提出兩次申請被擋下,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協助解套,最終在市長蔣萬安上任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准許變更。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稱,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申請符合規定;但據了解,北市府並無實地查核機制,根本不知道大葉高島屋所稱的商場樓地板面積符合規定是否真的。

台北市停管處昨重申,大葉高島屋為早期獎勵投資案,允許於私人停車場用地興建商場,但因該用地為停車場用地,須符合多目標使用總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商場、三分之二停車場規範使用;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至於如何分配,法無明文,由市府認定。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昨表示,大葉高島屋向建管處提出以公設區分方式計算樓地板面積,重新申請使用執照,歷經建管處、停管處幾度確認,於二○二二年九月正式啟動變更程序,並經停管處二○二三年一月十二日會簽回覆,通過初步書面審查,符合商場總樓地板未超過三分之一規定,因此同意大葉高島屋向市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不過,市府相關公文顯示,大葉高島屋二○二二年八月廿四日向停管處所提出的申請為「於不變更多目標使用項目及各使用項目總樓地板面積,仍維持原契約核定面積,本次將各層停車場、商場及共用使用範圍予以區分後,有關調整使用空間樓層互換事宜,建築主管機關並無意見。陳請貴管同意辦理」。

大葉高島屋稱仍維持原契約核定的商場面積,只是前市長郝龍斌時期的主張「商場樓層應扣除車道、樓梯、電梯及廁所等公設」縮小範圍版,而北市府並無實際查核機制,至今也未實際查核五樓變更成商場後,是否真的維持契約內的規定、符合商場內的樓地板面積。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